讲真,我是不太喜欢撕逼这个词的。
以前一直觉得,大家一起做一件事的时候,关系更像战友或兄弟,凭的是目标和酒肉义气。
但时间一长你就发现未必如此。关系越为亲密的朋友,往往越不能搭伙做生意。主要的缘故就在于,不方便撕逼。
好比前两天卖货,临上线前的几分钟我觉得照片太丑,要求推翻重做。屌老湿就怒了:
“你告诉我哪里不行,你找一个拍的好的样子出来!”
当然你们知道屌老湿跟我还是不一样的,撕逼总是比较含蓄,最多叫“面有愠色”;我嘛…你们懂的。
反正在我执意撕逼下最终还是从既定晚上9点上线拖延到晚上11点半上线。事后这晚,我们继续在公司回溯了这个流程。
屌老湿承认照片不好,我承认我们现有的人力拍不出我想要的照片。而屌老湿认为项目上线拖延作为事故的责任依然在我,因为我没有更早介入拍照审核这个流程。
这个责任我是认的。
同样的,屌老湿也会撕逼我最近每天越来越晚到公司。对这事我的处理方案就是:屌老湿说得对!
我逐渐意识到的一个问题在于:一个公司在一个事情上,只能树立一个权威。而这个权威未必非要是我。
如果公司在运营上的决策是以屌老湿为主,那么我和团队在这件事上都应当以他为权威;如果公司在战略上的决策以我为主,那么他和团队在这件事上就该以我为权威。
至于具体项目上的撕逼,就应该限定在我们两个的范围内,以撕逼后的决策为准,不推责到团队其他成员。这就是我最近的一个思考。
由此我把公司的日常管理定下两个基本方针,就是:
“屌老湿说得对!”
以及
提前和屌老湿撕逼。
你们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汪撕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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