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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价 | 浮动电价-各省应对电煤高涨的方案

涨价 | 浮动电价-各省应对电煤高涨的方案

作者: 徐大白 | 来源:发表于2021-10-06 15:46 被阅读0次

    近期,停限电事件持续发酵,特别是在东北,已经冲上了微博热搜。停限电主要原因还是电煤价格过高。对此需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源,即调控电煤价格,增加电煤供应;一方面是流,即给煤电涨价的空间。以下总结了各个省份通过第二方面煤电涨价的手段来应对电力短缺的情况。

    山东2021.9.10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2021年中长期交易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参与市场的煤电上网电价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最高110%(434.4元/MWh),最低85%(335.7元/MWh)。

    蒙西2021.7.22发布《关于明确蒙西地区电力交易市场价格浮动上限并调整部分行业市场交易政策相关事宜的通知》,规定蒙西地区电力交易市场燃煤发电电量成交价格在基准价(0.2829元/千瓦时)的基础上可以上浮不超过10%(0.3112元/千瓦时)。

    上海2021.8.26发布的《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电力用户(含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的补充通知》规定取消《2021年上海市电力用户(含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方案》(沪经信运〔2020〕1036号)中“暂不上浮”的规定。

    宁夏2021.8.4发布《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调整2021年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煤电交易价格上浮,煤电月度交易价格在基准价(0.2595元/千瓦时)的基础上可以上浮不超过10%。执行期限为2021年8-12月。

    安徽9月27日印发了《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调整2021年四季度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今年受全国煤价大幅上涨影响,安徽省煤电企业燃料成本与基准电价严重倒挂,发电能力受到制约,严重影响电力交易的正常开展和电力稳定供应。文件提出,2021年四季度电力执行直接交易价格上浮机制,煤电直接交易价格在基准电价(0.3844元/千瓦时)的基础上可上浮不超过10%;允许合同双方按照自主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对2021年后续月份未执行的电力直接交易合同协商一致后,由交易双方报交易机构调整市场交易价格。该通知执行期限为2021年10-12月。

    湖南省发改委9月27日印发《湖南电力市场燃煤火电交易价格浮动机制试行方案》,提出在确定电力市场交易基准价格的基础上,引入燃煤火电企业购煤价格作为参数,按一定周期联动调整交易价格上限,建立与煤炭价格联动的燃煤火电市场交易价格上限浮动机制,合理体现发电、用电成本,降低市场风险。

    截至10.6,共有以上六个省份发布了相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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