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这个题目,自己都想笑。对,就是那个三陪:陪吃、陪玩、陪睡。刚毕业那会儿,有一次在广州汽车站附近,估计是站错了位置,曾被人问过“小姐,找个地方玩玩吧”, 当时吓得我拔腿就跑。没想到没过多久,自己居然真的当了一回“三陪”。
那是多年前的事了。一天快下班的时候,JW书记找到我,要我陪一美女出纳回家,跟她同吃同玩同睡,寸步不离她身边。那家公司老总违纪,已被双规。由于涉及小金库问题,也需要对管理小金库的公司出纳采取措施。那出纳不是DY,所以不能双规,怎么办呢? JW书记就想到三陪的办法。我是单位的新进人员,这份苦差不找我还能找谁?
我当时完全没意识到这件事情的危险性,况且也无法拒绝。就这样,我跟着美女出纳回到她家。由于年代久远,别的细节记不太清了,就记得那时是夏天,不断被蚊子叮醒,而且跟一个陌生女人躺在一张床上,几乎是睁眼到了天亮。
早上,纪检组派人来接我们,我自然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上班。下午,一男士来到我们办公楼,吵吵嚷嚷地说要见科长。科长打开办公室的门说我就是,那男士就一拳打到科长脸上。原来,是那美女出纳的前夫找上门来了。后来想想真后怕,如果我当时跟科长一个办公室,也许也会挨上一拳吧。
这事发生以后,领导也没再叫我去陪了。后来,听说脱离监控的出纳很快就出镜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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