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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4 论语学习(26)为政篇第十一则

2016.2.4 论语学习(26)为政篇第十一则

作者: jnvivian | 来源:发表于2016-02-04 21:46 被阅读0次

【2.11原文】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傅佩荣译文】  

    孔子说:“熟读自己所学的知识,并由其中领悟新的道理,这样才可以担任老师啊。”   师:广义的老师。凡是有一技之长(包括知识与技能)可以教导别人的,都包括在内。这里所说的不是老师的客观资格与条件,而是老师本身应有的自我期许。

        知新:智慧得到长进、提高。

         这一则可能是论语中最熟悉的了,熟到可能都不去想它的意思,原来一直理解的并不完全准确。钱穆老先生说,记问虽博.非同心得,既非能学,即非能教。讲的就是一个要有新得,要有自己的悟得。不仅学习如此,工作亦如此,善于思考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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