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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报怨?儒家只讲究以直报怨,还有更凶猛的“大复仇”

以德报怨?儒家只讲究以直报怨,还有更凶猛的“大复仇”

作者: 倾听历史观 | 来源:发表于2021-01-11 14:50 被阅读0次

    前几天写了两篇关于汉儒的文章,没想到还挺受欢迎的。既然大家喜欢,那我就继续写呗。

    说到儒家,其实现在的人们有着颇多的误解。像我在评论区就没少看见“儒家误我华夏两千年”之类狭隘、极端的言论——话说今天的国人,有几个敢说自己没受到过儒家思想的影响并按其道德准则为人处世的?又有谁被“误”了呢?事实上儒家对于华夏之文明和历史的影响之大,虽然不至于到了古人说的“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那么夸张,但其实也相差不远——在历史上同为文明古国的苏美尔、古巴比伦、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等等纷纷在短暂的辉煌后逐渐销声匿迹,唯有在儒家的仁义礼智信的道德观和大一统的政治观加持下的中国,哪怕历经数次分裂衰败,哪怕老窝都被鹊巢鸠占,仍能推倒重来、绝地重生,这在人类文明史上都是独一无二的。

    儒家对于我们的文明和历史的重要性,怎么形容都不为过

    为啥?因为儒家的责任思想(比如大一统、以天下为己任),道德观念(比如仁、义、礼、智、信),处世原则(比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价值标准(比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都已深入中国人的基因之中,不是什么坚船利炮或炸鸡汉堡、好莱坞大片就能够销蚀掉的。

    当然,凡事都逃不脱盛极必衰的规律,儒家也是如此。其分水岭就是发源于隋唐的科举制度导致了作为庶族地主代表的士大夫阶层的崛起,使得儒家不仅在意识形态上,在日常政治生活中也成了主角。过多的现实利益纠缠使得儒家迅速质变,愈发的保守、僵化,逐渐成为了社会进步的阻力而非推动力。

    宋明理学中掺杂了太多释道思想,与传统儒学相比早已面目全非

    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儒家思想渐渐变得面目全非甚至本末倒置。比如说由孔夫子亲自盖章定论并衍生出来的大复仇理论,就被搞成了莫名其妙的以德报怨,更莫名其妙的是还成了某些人口中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大复仇理论发源于以德报怨……啊呸!是出自“以直报怨,以德报德”的传统儒家价值观。

    “仁”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确实很容易让不求甚解之人产生误会,留下软弱、妥协等不良印象。但儒家求仁向善并不是无条件的,比如孔老夫子当年就非常愤青的教导弟子:要是别人对你好的话,你也得对人家好;但要是别人欺负你,那就别客气,揍他丫挺的就对了!

    老夫子看上去慈眉善目的,其实也是个狠人

    这就是“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论语·宪问第十四》)——这才是儒家的传统价值观,而从来就不是什么以德报怨。事实上哪怕到了1千多年后,孔老夫子的经典已经被他的不肖子孙们诠释得面目全非,但这一根本原则哪怕是最保守的朱熹也不敢有分毫的动摇,虽然他还夹带了不少私货:

    “于其所怨者,爱憎取舍,一以至公而无私,所谓直也。于其所德者,则必以德报之,不可忘也。或人之言,可谓厚矣。然以圣人之言观之,则见其出于有意之私,而怨德之报皆不得其平也。必如夫子之言,然后二者之报各得其所。然怨有不雠,而德无不报,则又未尝不厚也。”(《论语集注·卷七》)

    虽然祖师爷的金口玉牙没人敢质疑和擅改,但儒家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总把个人修养和政治主张混为一谈,这就给了一些人偷换概念和夹带私货的机会。

    比如在以直报怨这个问题上,就经常被人刻意的与“孝悌”这个儒家伦理观的根本相联系并大力鼓吹,最终形成了“杀父之仇,不共戴天”这个长期以来受到国人普遍认同的共识,这就是所谓的血亲复仇——一旦亲友被杀害或是受辱,那么做后辈的就得“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礼记·檀弓上第三》)

    在信奉祖先重视家庭的中国人看来,替自己的血亲报仇理直气壮,到哪儿都有理

    所以在那个年头,一旦有人的尊长被害了,那基本就不用干别的了,拎着把刀追着仇人砍到天涯海角就好了,否则就涉嫌“不孝”这个十恶不赦的原罪。哪怕是打不过仇人无力报仇而选择“报警”,也绝对是件受人鄙视的行为,以后肯定是没脸出门见人了。

    血亲复仇这种“自力救济”行为肯定是不为历朝历代的律法所容,但神奇的是几乎没人对这种事情有什么办法。为啥?因为儒家本身就为血亲复仇的正当性和正义性提供了充分的理论基础:“亲亲”、“尊尊”是儒家思想的基本精神,这种通过个人力量进行复仇的行为,被视为对君主、亲友的基本责任,是忠孝节义精神的体现。在这种情况下,这样的行为会受到舆论的支持和官员的保护,至于律法,谁在乎?

    几年前发生在山东的辱母杀人案,就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现在的人们可能对血亲复仇的概念完全陌生,但却毫不妨碍他们本能的对此产生同情甚至支持的情绪,这也反映了儒家思想至今仍对我们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

    冰冷的法律也必须考虑道德标准、公序良俗的影响  

    公羊派主张的“大复仇”成了西汉对匈奴反击战的理论依据。

    儒家后来越长越歪,其实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其愈发的偏重私德而漠视公义,同时又严于律人而宽以待己。比如宋明以后儒生们强调的“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不知酿成了多少悲剧。但轮到他们自己时,要么是勇于内斗而怯于外争,结果被外夷们揍得鼻青脸肿或是耍得团团转,要么就是嫌弃“水太凉”,“弃暗投明”的速度比谁都快。

    幸好当年儒家还在朝气蓬勃时没有这么不要脸,幸好儒家中还有一个公羊派。

    公羊高的这个姓氏真的挺糟糕,他的徒子徒孙就没少遇到各种狼,还经常被架在火上烤

    公羊派从来都是儒家中的异类,有着许多异于其他儒家学派的独特理论,复仇论就是其中之一。

    公羊派的复仇论被后人总结为“大复仇”——大者,即大一统也。所以同样是脱胎于孔夫子的“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但公羊派复仇论的立场从来就跟别人家的不一样,那就是更倾向于一种政治主张而非个人修养。

    这种差异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羊派不反对血亲复仇,但更主张君父之仇必报。

    公羊派认为替君父复仇是身为臣子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不这么干,那就没资格自称臣子,干脆自个抹脖子算了,省得留在世上丢人现眼。比如鲁隐公姬息姑被弟弟姬允(鲁桓公)所杀,孔夫子在《春秋》中就没有记载姬息姑的葬礼,仅留下“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这寥寥9字。对此,公羊派给出了自己的解释: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何以不书葬?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弑则何以不书葬?《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无臣子也。子沈子曰:‘君弑,臣不讨贼,非臣也。不复仇,非子也。葬,生者之事也。’《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不系乎臣子也。”(《公羊传·隐公十一年》)

    也就是说公羊派一巴掌把鲁国的臣子统统打倒,认为这帮没有原则立场的混球根本不配当姬息姑的臣子。而礼葬君父是臣子应尽的义务,可是姬息姑人死茶凉,连半个臣子都欠奉,葬礼自然无人可以托付,所以孔夫子只好隐而不书。

    弑兄的鲁桓公也没有好下场,不但也被宰了,临死前还被戴了顶绿帽子

    其实吧,我一直觉得公羊派的要求实在是忒高了——姬允既然连姬息姑这个鲁国的国君都能干掉,鲁国的臣子们要是敢不识抬举,那么姬允把他们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还不跟玩似的?不过公羊们还是非常灵活的,也考虑到了一旦仇人实力太过强大、报仇等于送死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的问题。

    那就是要求臣子的态度一定要端正。打不过是能力问题,也不一定非得去送死,“故量力不责也”(《春秋公羊传注疏·桓公卷五》)。但“仇者无时焉可与通”(《公羊传·庄公四年》)的原则是必须坚守的——即姬息姑的臣子们不能继续给姬允打工领工资,必须辞职,还得离这个仇人远远的,甚至连远远的瞅一眼都不行(瞅见了就得抡刀子砍),以表达与其不共戴天的立场。

    但是宦海茫茫难渡人,大家当官都不容易。费了老鼻子劲好容易混到个官位,结果大老板换个人就得辞职回家吃低保,这种事有谁愿意干?所以仅从这一点来看,后来公羊派越混越不受待见几乎是必然的事情,因为他的主张对于当官的来说简直就是泯灭人性。

    混个官当多不容易啊,公羊们站着说话不腰疼,怪不得不招人待见

    2、公羊派不但主张君父之仇必报,而且还取消了复仇的“追溯时效”。

    这事还得从汉武帝刘彻打匈奴说起。当时匈奴人十分嚣张,从刘彻的爹、爷爷一直上溯到老祖宗刘邦给欺负了个遍,这让他哪能受得了?所以霸气侧漏的刘彻十分想干掉匈奴,但朝中的文臣们唧唧歪歪的总是反对,其中的一条理由就是刘彻复仇的理由不充分而且过了“追溯时效”——按照《周礼》的规定,复仇必须被限制在“五世”之内,过期作废。

    这条规定我在今本《周礼》中没找到,不过在东汉许慎所著的《五经异义》中还能找到只言片语:

    “复仇可尽五世之内。五世之外,施之于己则无义,施之于彼则无罪。所复者惟杀者之身,及在被杀者子孙,可尽五世得复之。”

    刘彻被怼得无言以对,幸好有公羊派出来解围。后者提出的主张简单而言就是报仇不嫌晚,啥时候想起来啥时候算,而且永远不过期。

    公羊们也不是满嘴冒泡胡说八道,人家是有理论依据的。

    古代典籍留存不易,于是就冒出各种不同的版本,都说自己是正版

    话说早在西周的时候,齐国的国君吕不辰非常嘚瑟,经常欺负周边的邻居。于是被他欺负过的纪国国君就跑到周夷王姬燮那里打小报告,说吕不辰对天子不敬必须干掉。姬燮的脑子也不太好用,被人一忽悠就瘸,便找来一口大锅把吕不辰给煮了。

    过了大约200年左右,轮到齐襄公吕诸儿在位时,就打着给自己的九辈祖宗报仇的名义收拾纪国。齐强纪弱,纪国打不过齐国只好找鲁国和郑国来劝架,结果吕诸儿谁的面子都不给,还弄死了鲁桓公姬允(还给姬允戴了顶绿帽子,跟自己的亲妹妹、姬允的夫人文姜乱搞)和郑君子亹,最后终于把纪国给灭了。

    其实吕诸儿非得和纪国过不去跟替祖宗报仇什么的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就是因为齐国要扩张而恰好是纪国挡了路而已。所谓与纪国的“九世之仇”不过是个借口,纯粹是为了掩盖齐国的侵略本性、达到师出有名的目的罢了。当然,只要是师出有名对于儒家来说就够了,就足以让他们替吕诸儿涂满全身的正义之光:

    “《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襄公?复仇也。何仇尔?远祖也。哀公亨乎周,纪侯谮之。以襄公之为于此焉者,事祖祢之心尽矣。尽者何?襄公将复仇乎纪……远祖者几世乎?九世矣。九世犹可以复仇乎?虽百世可也。”(《公羊传·庄公四年》)

    尤其令刘彻满意的是,公羊派还给出了大复仇的两个限定条件——其一,国仇可绵延百世,但私仇却连下一代都不能牵连。

    其实吕诸儿灭纪跟吕不辰被煮了没啥关系,纯粹就是为了找个借口而已

    话说两汉之际血亲复仇非常流行,大街上动不动就冒出个抡着刀子追着仇人满地乱砍的家伙,让刘彻十分头疼。有了公羊派的这个理论支持,不但能大大改善混乱的社会治安,还能让他有了充足的理由收拾那些目无法纪的混球。

    其二,这种无追溯时效的复仇必须是在“上无天子,下无方伯”的状态下才合法。

    啥叫“上无天子,下无方伯”?也就是“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论语·卷八·季氏第十六》)那种情况,比如春秋战国。可是在大汉朝、在凶猛的如同霸王龙一般的刘彻治下,谁敢说上无天子、谁敢说天下无道?所以甭看公羊派鼓吹大复仇,但有资格搞大复仇的也就是刘彻自己,旁人都歇菜吧。

    所以刘彻对公羊派的大复仇理论简直是一见钟情,直接为其盖章定论,终结了这场关于复仇的追溯时效之争:

    “汉既诛大宛,威震外国。天子意欲遂困胡,乃下诏曰:‘高皇帝遗朕平城之忧,高后时单于书绝悖逆。昔齐襄公复九世之雠,春秋大之。’”(《史记·卷一百十·匈奴列传第五十》)

    有了公羊派的助攻,刘彻收拾匈奴也可以师出有名了

    3、公羊派是有底线的,所以不但认为君父之仇必报,还主张臣子可以向天子复仇。

    在两汉之际,《春秋三传》都赞成君主集权,但区别在于《榖梁传》溜须拍马无底限,《左传》的态度总是模棱两可,而《公羊传》则旗帜鲜明的指出必须对日趋膨胀的君主权力加以限制。

    所以公羊派主张“天子一爵”,即皇帝其实没啥了不起,跟公侯一样也只是爵位的一种。所以应该“但推士礼以及天子”(《汉书·卷二十二·礼乐志第二》),甚至是“天子僭天,诸侯僭于天子,大夫僭于诸侯”(今本《公羊传》无此语,引自郑玄注《周礼》),就是说天子犯错也得挨收拾、被干掉了活该。

    公羊派在鼓吹君权天授的同时,又企图用天人感应、天子一爵等理论限制皇权

    同时公羊们认为正确的君臣关系应是“君臣以义合”,要求君主要率先守礼,礼遇臣下——这几乎与孟子“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孟子·卷八·离娄章句下》)的主张如出一辙。

    哪怕是在给刘彻制造了无数福利的大复仇理论中,公羊们也没忘了给他挖坑:

    “‘事君犹事父也,此其为可以复仇奈何?’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推刃之道也,复仇不除害,朋友相卫,而不相旬,古之道也。’”(《公羊传·定公四年》)

    也即是说,父亲有罪被诛的,臣子不能找君王复仇。但父亲是无罪被杀的,他的儿子虽然是臣子,但也可以向君主复仇。即君有不义,则君臣关系自然解除,这样的混球皇帝当然可以随便砍死。

    这就让刘彻有些风中凌乱了——话说这货一年到头不知要砍下多少颗脑袋,谁知道其中有多少颗是误砍错砍的?如果都来找他报仇,估计排队都能从未央宫排到长安城外去,日子还怎么过?

    权力越大的杀人越多——这要是来寻仇,当官的都别想活了

    于是刘彻便将公羊派的领头羊董仲舒一脚踹飞,然后将老董搞出来的那一大套理论进行了“去芜存菁”化处理——对自己有利的留下,看着就讨厌的当然要统统废除。

    这下刘彻算是师出有名了,于是就气势汹汹的跟匈奴死磕去了。


    最后再唠两段闲嗑——

    其一,以德报怨的黑锅儒家不背,要吵架找和尚去。

    因为太过于特立独行,所以公羊们没光鲜几天就先后被榖梁和左氏所取代,大复仇理论自然也渐渐的没了市场。不过正如前文所言,哪怕是保守如朱熹也不敢篡改“祖训”,那么到了最后怎么连经孔老夫子亲自盖过章的“以直报怨,以德报德”都变成了不知所谓的以德报怨呢?

    其实这个黑锅不应该由儒家来背,始作俑者另有其人。

    三教合流在明清神怪小说中体现的最明显——和尚、道士和儒生都混一块当神仙了

    儒释道合称“三教”,在南北朝时期开始形成了三教鼎立之势,又经隋唐300年的发展,彼此相互影响、融会贯通,终于在北宋时期形成了三教合流,在明朝以后则成为了社会主流思想。

    此时的儒释道其实早已不再纯粹,相互“混血”的结果,就是尽管三教的传统经典仍然白纸黑字的在那摆着,信徒们也依旧摇头晃脑的诵读着,可是却没人再把这些东西当回事。那么他们信奉的是什么?当然是三教合流以后形成的那些早已面目全非的东西。

    比如以怨报德——都不用深究,光从字面上看就是佛家搞出来的玩意:

    “达得怨亲平等。方是直,若见有怨,而强欲以德报之,正是人我是非未化处。怨宜忘,故报之以直,谓不见有怨也。德不可忘,故报之以德,谓知恩报恩也。”(《四书蕅益解·论语点睛补注下》明·释智旭)

    这段话是号称明末四大高僧之一、净土宗第九代祖师蕅益智旭(世称灵峰蕅益大师)说的。他所理解的以直报怨重在怨亲平等,直心而忘怨,泯灭恩仇。这个观点体现了“坐忘”的禅理,体现了佛家倡导的平等观念,但距离孔老夫子的本意歪出去了何止十万八千里。

    就是这个和尚搞出来的以德报怨

    话说一个和尚不去念佛家的经,偏偏跑去用禅理解读儒家的《四书》,以直报怨要不变成以德报怨才是见了鬼。

    这几乎就是所谓“以德报怨”最早的源头了。

    所以以后不要把这个黑锅甩到儒家头上啦,要吵架也得先找对了正主不是?

    其二,公羊派的大复仇,在南宋的时候一度又被重新捡起来过。

    因为靖康之耻,女真人成了宋人的头号大仇人,其恨意较刘彻之于匈奴而言不可同日而语。所以在开禧二年(公元1206年)韩侂胄在发动对金北伐时,就找来号称有“谪仙李白之才”(《《宋史·卷三百九十八·列传第一百五十七》)的李璧写了一篇檄文。在这篇檄文中,李璧便以公羊派的大复仇为立论,重提“九世之仇,犹可报也”:

    “噫,齐君复仇,上通九世;唐宗刷耻,卒报百王。矧乎国家之冤,接乎耳目之近。夙宵是悼,涕泗无从。将勉辑于大勋,必允资于众力。”(《宋史·卷三十八·本纪第三十八》)

    韩侂胄嚷嚷着大复仇去北伐,结果被揍得满头包回来——要复仇也得有实力,否则就是笑话

    于是乎,九世之仇一度成为宋人最为热衷的历史典故,著名诗人陆游还特地以此赋诗,将九世之仇提升到了兴国灭虏的高度:

    “行省当年驻陇头,腐儒随牒亦西游。

    千艘冲雪鱼关晓,万灶连云骆谷秋。

    天道难知胡更炽,神州未复士堪羞。

    会须沥血书封事,请报天家九世雠。”(《纵笔》南宋·陆游)

    当然,韩侂胄复仇不成还被女真人揍得满头包,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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