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炒猪,丧尽天良
近期媒体报道个别地方出现“炒猪团”现象,主要是一些团伙通过向养殖场户投放丢弃的死猪,制造和传播养殖场发生疫情的舆论,诱使养殖场户出现恐慌性抛售,再大幅压低生猪的价格,从而达到“炒猪”牟利目的。
看到这样的新闻,不免让人感到心寒。猪价高升由来已久,在这过程中,一方面广大居民对猪价持谨慎态度,另一方面年节将至,很多居民又不得不进行有限的猪肉消费,这就使得很多情况下即使猪价再高都有很多一部分人需要消费猪肉,很多养殖户和第三方借此获得了不薄的利润。一次养殖事故造成的猪价上涨作为偶然事件,其他养猪户能够抓住机遇获取利益是好事,但是想要通过非法手段将不正常现象变成常态就是极为不当的行为了。
猪肉不是第二个楼房。民生领域的问题不容讨论,这是我国国家性质决定的。通过“炒”的方式保持猪价高位是一种极为不明智的行为,不得不让人怀疑其个人道德。国家鼓励正当的市场竞争,恶意哄抬物价是严重违法的行为。居民的生活所需,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猪肉有着相当的关联。根据政治经济学,互为替代品的商品价格会趋近涨幅最高的那种。猪肉的价格上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牛、羊、鸡、鸭等禽畜肉产品的价格上涨。为了维护这些肉类价格,是国家的宏观调控在其中起了重要的作用。恶意炒猪,相当于和宏观调控对抗,这是我们绝对不能够允许的现象。
通过制造舆论,投放死猪等方式哄抬猪价,一方面违反了《动物防疫法》,阻碍猪瘟的防治,且有可能造成大规模的瘟疫,带来严重的社会影响和不良的后果。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就不止哄抬物价这一项罪名了。着实谋财害命。另一方面,涉嫌传谣造谣,恶意制造舆论,并造成严重后果。为了谋取利益而无所不用其极,我们的市场规则和法律法规也定是不能饶恕这样的行为的。
通过非法的行为炒猪价,伤害了人们对于市场上猪肉质量的信心,所造成的后果必然是深远的。这样的行为简直丧尽天良,国家农业部、质检部门要严格把控,将哄抬猪价之人绳之以法,维护中国肉食市场的健康稳定。
针对猪肉的阴谋不断,一有机会就想控制市场,通过“炒”的方式牟利。建国初期,我国有一项罪名叫做“投机倒把”,和如今的“炒”房、“炒”猪性质其实并无不同。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商品价格由供求关系等市场因素决定,“炒”的行为实际上是利用市场规律调整供求关系以影响价格的行为,从本质上来说是有道理的。但是一个自由且健康的市场,各市场主体应该是自觉且自律的。生财的方式有很多种,损人不利己是无能的选择。把自利和利他统一起来,既承担社会责任,又能赚得到钱,才是好的市场主体。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