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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相爱不相害

曾经相爱不相害

作者: 夏美好 | 来源:发表于2017-09-10 15:44 被阅读0次

    上几天听朋友说本地某花园发生了一件命案。


    伤者女的是一个外地人,年仅19岁,被男朋友砍了二十多刀,全身都砍烂了。那女的被砍后,用尽仅有的一丝力气打电话报警,还打了最后一个电话是叫了一位朋友过去。


    她在电话里用微弱声音呼喊朋友快点过去她的住所。她的住所是租的,单身公寓。朋友也不清楚到底是什么事情,马上放下手头的工作赶过去。


    刚到门口看到警察也在门外,里面没人应门,也没有人开门,警察破门而入。当破开门的那一刻朋友看到那个女的已经爬到门口,满身是血,当看到她的一刹那,那个女的脚还会动,挣扎着蹬了两下脚,送医院后证实失血过多不幸身亡。

    曾经相爱不相害

    据说是因为那个女的喜欢上了别人,向现任男朋友提分手,男朋友接受不了,一怒之下砍杀她。


    死一个人,好像杀一个鸡那样,人的生命太脆弱了。男朋友为什么要那么狠把她往死里砍?听说当晚,那个男朋友知道难逃法网,他直接去跳东江自杀身亡。


    为了一女人寻死觅活,不为他自己着想,他也不为养他这么多年的父母着想一下,为了个女人搭上自己,最瞧不起这种人,搞得自己多么痴情似的。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爱恨情仇杀,冲动是魔鬼,魔鬼爱冲动。曾经那么美好的爱情却不堪一击。


    今天的新闻也看到一个二婚的男人暴力现任妻子致死,就因为妻子与男同事吃了一餐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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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如果双方不喜欢可以分手,如果已婚不爱了也可以离婚,可是,为什么偏偏要致人于死地。到底为什么男人总是会对女人痛下杀手?还是因为这些男人本来心理不健全,他们就是自卑、偏执、暴力狂?


    好女不愁汉,好汉无妻患,好饭不怕晚,好股不怕慢。恋爱是精神和物质的双重投入,交友需慎重。婚姻是围城,结婚需谨慎。曾经相爱不相害。如果不爱了,请放他(她)走。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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