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九点开始读周浩晖的“刑警罗飞”系列于今日早晨十点半读完死亡通知单系列第二部。
文笔一般 甚至有些地方稍显冗杂 前面铺垫过长。虽然如此,但不得不说是一本好书。
在我眼里,能称之为好书的书,是能吸引我读下去,然后引起我的思考,最后给我新观点,让我的知识体系得以扩充的书。所以在我看来可以说是本好书了。
剧情设置非常棒 虽然只有两三个案子串联全文 但是真的好看 伏笔,铺垫 都不错。(除了上面指出的问题)
一遍遍去猜想,一步步寻找真相,最后总是给人出乎意料的结果。就像很多鬼片一样,以恐怖开头,以温情收尾。每个被看作人渣的凶手,他们也都先人后渣,只是大家看到的都是渣罢了。
而本书就提出这样的思考了 由果溯因,是不是每一次犯罪都可以原谅?找到罪恶之根 是不是就能阻挡罪恶的发生呢?法律之内无法原谅,道德之下合乎情理又该如何?
照书中的“因果”论来说 万事似乎都可以寻其根源,无罪可说。Eumenides(通过下达死亡通知单不断维护着法外正义)、丁震(杀人分尸 将四肢切片 骨骼枝干沉河 内脏头颅煮熟)究其根源都是童年不幸 导致人格扭曲,他们有错吗?有,但也可以说没有。
如果俩人从小就有完整的家庭,有满满的关心和爱,是不是大错就不会酿成呢?这样看来 错不在他们 。可是这能成为他们犯罪的理由吗?并不能!!! 如此看来,他们终归是错了。
也许你会批评他们选错了路,画地为牢困住了自己,明明阳光还在头顶,为什么不能放过别人,也放过自己?可是呀,那些从根部都开始长歪了的植物,你又如何期盼它苗红呢?心里已经不正常了,你又如何要求他心向阳光,用法律规定的一套来约束自己呢?似乎错又可以被原谅和理解了。于是书中这样说到了 '我们不纠结罪恶的根源 只切断罪恶产生的因果联系。'
正是因为这样的联系,警察所做的 就只能是最末端的工作:抓住人犯!而人犯为什么产生?怎样断绝他们的产生?实在又是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他们无能为力,能做的只有维护法制了。法制漏洞再多,也规范着行为,维护着社会秩序,失去了它,那可真是不敢想了。
我思考了下Eumenides的存在是否合理?当然是不合理大于合理。抛开之前特意杀的无辜者孟芸之外 剩下的人都罪有应得,然而最大的合理性不在此 而在于 他的存在 从根本上可以规范大多数市民的行为,减少犯罪率。而他最大的不合理性就在于, 他的惩罚不存在度! 而这个度,就扰乱了秩序!!!
我们需要用法律规则来奖罚一切,而不是一个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存在,秩序永远是一个社会能稳定下去的重要元素。
会赶紧恶补下另外几部 然后更新的~
书摘:“想要阻止罪恶的发生,我们要做的是切断罪恶滋生的因果联系,而不是去追求因果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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