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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白衣少年

我的白衣少年

作者: 梵聆 | 来源:发表于2019-03-14 19:33 被阅读0次

                  我的白衣少年

        自从喜欢上了凌晟,余潇潇就像是脱离了地心引力,因为她的重心全部变成了凌晟。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余潇潇也不知道,是那个午后过马路时惊鸿的一瞥;还是在篮球场上他帅气一跃投篮的那一刹那;或者是在图书馆里,他在书架边上浏览书籍时偶然的眼神交错,,,她就像一个小偷,偷偷的喜欢着一个人。

        所有她与凌晟偶遇的机会都是她千方百计想出来的,凌晟可能不知道余潇潇喜欢他,甚至他连余潇潇都不认识,但是余潇潇傻呀,明知道没有什么结果,但是她就是这么执拗,执拗地喜欢着一个人,就像飞蛾扑火那样奋不顾身,那样义无反顾。

        星期三下午的体育课无疑是余潇潇最喜欢的一节课,因为凌晟他们班的体育课也是那个时候,尽管上课每次都要围着操场跑好多圈,但是余潇潇内心也是欢喜的。

        跑完步后就可以自由活动了,而她总是拉着好朋友坐在篮球场旁的台阶上看着凌晟和其他男生打球,而凌晟无疑是打球男生中最显眼的那个,因为,,,帅得明显呗!不止是说他长得帅,也是说他蓝球打得也好。

        但是这一天出现了意外,凌晟传球的时候,没有控制好高度,篮球脱手了,向余潇潇飞去,而那个时候她正好转头和别人说话,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被篮球狠狠地砸到她的手臂上。

        余潇潇有一瞬间的懵逼,她脑袋里有点短路,直到面前的阳光被人挡住,她才反应过来,一抬头就看见了她喜欢的凌晟。

        那一刻,她只觉得时间变慢了,所有的一切都不存在了,天地一片宁静,就只剩下她和凌晟。

        “同学,你没事吧?要去医务室吗?真是对不起啊”凌晟问道,

        那个时候的余潇潇完全属于神游状态,她呆呆的坐在原地,那个只能她仰望的人,现在就这样站在她面前,她会不会在做梦呀?但是手臂传来的火辣的疼痛却清晰地告诉她不是做梦。

        余潇潇回过神来,脸蛋瞬间就红了,结结巴巴的说:“没,没事,不,不用,,去医务室”鬼知道她现在的心脏跳的有多快!

        “真的没事吗?”凌晟强调的再问一遍,

        “没,,没事”余潇潇连连摇头,

        “那我走了啊”凌晟拿着篮球,说着,

        “哦,,,哦”余潇潇慢半拍说道,

        最后那节体育课后,凌晟还是去医务室买了云南白药给余潇潇。因为他看到了她手臂上的淤青。

        余潇潇后来回忆起,那天天气很好,秋天午后的阳光是那么温暖,阳光穿过绿叶间隔在地上投下片片斑驳,蓝天白云相互映衬,偶尔会有几只小鸟慵懒地掠过天际,清风有一下没一下地轻轻拂过,这一切构成一幅平静宁和的画面。

        她喜欢的少年呀,就因为一个美好的意外直直地走到她面前。她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清她喜欢的男孩的模样,秋后的阳光斜斜的照在他的身上,淡淡的勾勒出他棱角分明的轮廓,一双眸子漆黑透亮。

        ②每个人都有自己追求的一条不归路,而余潇潇所追求的不归路就是小心翼翼地追随着凌晟。

        这几天天气挺好的,都是太阳天,金灿灿的阳光洒满整个城市,所有的一切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早晨进校门,走在熙熙攘攘的校道,余潇潇总是习惯性地在拥挤的人群里找凌晟的身影。这可真是有点奇怪呀,只要凌晟在人群里,她总是第一眼就可以找到他,因为呀,凌晟在余潇潇的心里就是最耀眼的那个存在。

        凌晟真的是很优秀的男孩子,喜欢他的人也是有很多,而余潇潇不过是喜欢他的女生们中的一个而且可能也是最普通的一个。凌晟是重点理科班的尖子生,每每考试不是年级第一就是第二,余潇潇听别人说,他可能直接会被保送到京华大学,不用参加高考。

        所以余潇潇一直都很努力学习,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够在光荣榜上看到她和凌晟的名字并排在一起,那样子她会觉得特别幸福, 但是要想实现这个愿望,可真的是太难太难了,这就意味着她必须要考到文科班的年纪第一或者年级第二。

      而余潇潇可真没有这么大的本事,她偏科特别严重,数学是她的硬伤,每次各科成绩中就只有数学最差,尽管其他学科都还不错,但被数学的分一拉下来,排名就低了。

      当然,余潇潇在数学上也下了很多功夫,但是都没有什么太大的起色。

     

      ③深秋时节,天气越来越凉了,一次突然的降温后,大部分同学感冒了,余潇潇也不例外,因为咳的有些厉害,所以中午决定要去医务室买点感冒药。

        进了医务室,她却意外的看到了凌晟。医生正在为他手臂上的伤口消毒,说道:“下次打球小心点。”听到门口传来的声音,凌晟就转头看向她,正好对上了余潇潇的目光。

        就那一眼,余潇潇就立马红了脸,心又开始不受控制地跳得好快,她收回与他对视的目光,有些局促不安的站在门口。

        凌晟认出来了她,说道:“是你呀,你手臂上的淤青消了吗?那次真的是对不起啊”

        略带磁性的男声如大提琴发出声音般的低沉,传入她的耳朵里,在她的心田微微泛起涟漪。

        余潇潇脸蛋红红的,假装镇定回答道:“淤青啊,都已经消了,没什么事了,你真的不要感到很抱歉,那次也是意外呀”

        “哦,那就好”凌晟点了点头,“那我们认识一下吧,我叫。。。”

        “你是凌晟”

        “我是凌晟”

        两个人异口同声地说出他的名字,凌晟有些惊讶的看着她。

        余潇潇一说出他的名字后,就特别后悔,她怎么就这么鬼使神差不受控制说出他的名字呢。

        于是她急急忙忙地解释道:“你很优秀呀,光荣榜上总是出现你的名字和照片,自然就知道你呀”

        “哦,,,其实我也还是有缺点呀”凌晟听到有人夸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笑了笑,“你叫什么?”

        “我是余潇潇,潇潇洒洒的潇”她回答道,

        “好,我记住了,余,潇,潇”凌晟点了点头,

        余,潇,潇,她在心中默念着自己的名字,明明是那么普通的三个字眼,为什么从他的口中里说出来总觉得有一种吸引人的魔力?

       

      ④“你有没有喜欢过一个很遥远的人,他从不让你失望,他会带给你生活下去的勇气和力量,他永远在那里,光芒万丈,好像信仰一样。”对于余潇潇而言,凌晟就是她的信仰。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余潇潇在这些天里碰到过凌晟,每次碰到,凌晟总是可以准确的叫出她的名字,而她也会回以微笑叫他名字。余潇潇也心满意足了,只要他记得她名字,这样就可以了,真的。还要奢求什么呢?

        经过一个月的寒假后,又开学了,高三下学期带来的压力有时候压得余潇潇喘不过气来,每天都有做不完的作业,背不完的课文,以及听不完的课,余潇潇每次都要到凌晨一两点才睡觉。尽管她不聪明,但是她依然咬牙坚持着。

        可是她发现凌晟不见了,她已经好久没有看见凌晟了,也好久没听到凌晟叫她名字了。早上在依旧拥挤的人群里,她也找不到他的身影了。他,会去了哪里?

        后来听他们班的人说,他走了,去了国外。

        为什么这么猝不及然地就,走了?为什么他不告诉她?为什么?那一刻,余潇潇心如死灰。

       

        ⑤有人说,七年可以彻底的忘掉一个人,因为七年的时间可以把我们全身的细胞都更换掉,一个旧细胞都没有,每一天的坚持都是一种进步,每过一天,那些想念他的细胞就会死掉一些,总有一天,会干干净净。

        七年过去后,余潇潇却觉得是假的,郭敬明小说《左手倒影,右手年华》说,有些人会一直刻在记忆深处里,即使忘记了他的声音,忘记了他的笑容,忘记了他的脸,但是每当想起他的时候的那种感受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有些人,他出现在你的生命里,就像是一束光突然照进昏暗的胡同,带来温暖,带来希望,虽是光芒,却不耀眼,并且温柔,只是那么匆匆一眼,便足以惊艳安然的岁月。

        她希望有一天,她再遇见他时,她会说:“你好,凌晟,我是余潇潇,潇潇洒洒的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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