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睡前,大宝要我给他倒水喝。我很困很累又腰疼,二宝还趴在身上不下来,就拒绝了他。他说自己很困很累又肚子难受不想再起床,求我给他倒。来回几次以后,我生气了,最后他哭着自己去倒水喝了。
气消以后,我观察自己,发现心里有几个念头,“我这么痛苦,凭什么还要照顾他?” “你是妈妈,当然应该好好照顾他” “我不是个好妈妈,我连自己的孩子都不愿意照顾,我太罪恶了” “看看自己,不要攻击自己了,没有用,向前看,坏感觉就是机会,现在机会来了,觉察吧”
我想变成一个有爱的妈妈,但是怎么做到呢?我忽然想到,什么叫对别人有爱?就是善待别人啊。什么情况下我会善待别人呢?当然是我心情好的时候。我心情不好时,就很容易虐待和不理别人。 如果我每天都开开心心的,不就可以善待别人了吗? 让自己开心,就等于让自己有爱的能力啊。 让自己开心,本身就是爱自己的能力啊。
听起来这么简单的事情,我居然刚刚切身感受到。
回忆我的过去,从十三岁起,我几乎一直处于每天都不开心的状态,总觉得沉重,忧郁,心里压着一块石头。中考成绩全县第三,高考考上了第一志愿,老师父母都很高兴,我也感觉自己应该高兴,但就是没有任何开心的感觉。
我让自己开心的能力,不知道怎么失去了。没有自由,压力巨大,支持系统缺失的初中高中时代(也许还有别的背景原因),我活成了一个只会执行指令的机器人。到了大学,终于自由了,我已经对让自己快乐有了罪恶感,不允许了。
怪不得,我常常感觉我貌似活着,其实已经死了很多年了。
能开心,才是真的活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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