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是5月20日,传说中的“520”节日。这是一个很神奇的日子,据说因为其谐音“我爱你”而被天朝一众青年男女、乃至芸芸国人所接受。
其实,这所谓的“520节”从什么时候开始,还真说不清楚,也不需要说清楚。在我看来,凡节日也好,其他假日也罢,只要有受众、只要有人乐意“庆祝”……都是一件值得开心、值得被尊重的事。不管怎么说,大家都是图个“乐呵”。再说了,“存在的,即是合理的。”
在我们家,但凡有“节日”,不管是大众的、还是我们家特有的,只要是“节日”,必定受到某人的特殊礼遇。美其名曰:生活须得有仪式感。
对于“仪式感”,我倒是并不反对。很多时候觉得,在“很不易”的现实状态下,自娱自乐找点所谓的“仪式感”,给自己的生活增添一些情趣,这样的做法,本身并没有错。
而某人的所谓仪式感,其实就是让我给她发个红包啥的。然后其拿着“红包截图”在朋友圈炫耀,来满足那一份“虚荣”。红包的数量倒是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只要“合景”即可。比如“520”的节日,就发个520元。结婚纪念日啥的,还得在发520元之前,先发一个1314元的,寓意“一生一世我爱你!”这里有一套很严格的规程,可不能搞错了顺序。
所以每每这样的节日来临,我得很自觉的把自己该做的工作做好。如果等别人来催办,这事情的性质可就变了。作为男人,别的事情可以疏忽,但这一类“女人所重视的节日/事情”,那是万万不可掉以轻心的。否则,落一个“破坏家庭和-谐团结”的大帽子飞来,直接就把你压到了五把山下。——我觉得,这犯不着。
说穿了,所谓的”发红包“,不就是给某人发点钱吗?这应该是一件最简单的事情了。我记不得谁说过,“凡能用钱解决的事,都不是什么大事”。能用小钱换取家人开心,换取家庭的和睦氛围,值了!
昨天晚间在学校管理晚自修结束,回到家时已近晚上八点半。见我到家,某人开心得有点不太正常,微笑着看着我,似乎很不经意的说了一句,“20日快到了吧!”——明知故问。
我装作突然明白她的意思,回答了一句,”嗯,是的。我去准备红包。“
尔后,我作了一个很严肃的表情,回头跟她说,“今年的520,我觉得不能给你发红包了。不但如此,520这个节日都不能过。”
“为啥?”某人问。
“如果我没说错的话,今年的5月20日,正好是农历四月二十。”很认真的告诉她。
“这又有什么问题?”某人接着问。
“问题大着呢。如果我没记错,这应该是一位姓潘的美女拿毒药弄S她那个三寸丁老公的时间吧!”稍停片断,接着说,“这样的日子过节,你不觉得……”
“打住!打住!”某人急道,“你说的,是真的?”
“真的还是假的,我不知道。书上应该是这么写的。”我回答。其实,这一套言说辞纯粹是我胡说八道的。不过看起来,某人似乎是信了。或者是她明知我诳她,故意装作“不知道”也说不定。
“那既然这样,这‘520’的节日,就不过了!”一锤定音!
我怎么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挺-邪-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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