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记述一件东西或叙述一件事情,所依据的是我们的经验。如果对于那所要记述的东西所要叙述的事情不曾经验过,就无从记述、叙述。照此说来,没有到过某地方的人就不能记述某地方的境况,没有参与过某次战争的人就不能叙述某次战争的情形。
可是,我们的经验有两种,一种是亲自经历得来的,一种是从书本上或旁人口头上得来的;普通所谓“见闻”,就把这两种都包括在内。前者叫作直接经验;后者叫作间接经验。直接经验当然最确实可靠,只是范围较狭;间接经验很广,只是有时不十分确实可靠,须仔细加以辨别。
记述文是可以专用直接经验做依据的。至于叙述文,除叙述自己的事情以外,就非取间接经验不可。记述文所写的是事物的一时的光景,可以亲自去经历。
叙述文所写的是一件事情的经过,有些事情经过很长久,我们无法完全接触到,有些事情的发生和经过远在我们未出世之时,当然更无从去直接经验了。所以间接经验不但可以做文章的材料,而且在一般的文章中,间接经验实在占着大部分。有许多文章,作者所写的就全部是间接经验。
间接经验原非作者亲身的经历,可是作者把它写入文章中去的时候,普通常和直接经验同样处置,也像写自己的经历一般写去,仿佛都是亲眼见过的样子。小说不必说了,连传记也往往这样。这并不是全是作者的卖弄乖巧,实在是有理由的。第一,作者写一件事情或叙一个人物,经验的来处不一。就书本说,有从甲书得来的,有从乙书得来的;就人物说,有从甲的口头上得来的,有从乙的口头得来的。若一一要声明来源,不但不胜其烦,并且必须添出许多闲话,割断了文章的联络。第二,普通读者所希望得到的乃是某一事件、某一人物的整个经过,并不要想知道琐屑的证据,世间尽有注重证据、出处的文章(如年谱及考证文等),但普通的文章是不在此例的。
一篇文章中,作者往往把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混合了写,或把间接经验当作直接经验来写。我们读文章的时候,要加以分辨,看出哪些是作者的间接经验,哪些是作者的直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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