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老神在在的躺床上看小说时,突然发现我不自觉的把自己当成了一名小作家。
以前看小说是在挑情节,为主人公的幸福而开心,为人物的困苦而愤怒,到了我觉得最难以忍受的情节时主动骂骂咧咧的放弃这本小说。
而现在打开第一页就开始斟酌标题,反复品语言,去看对话的形式,每一章节的结构或者是主题,当看到有个别错别字出现的时候心里嘿嘿一笑,“看,这小作者有点不严谨啊,一章都能出现四五个错别字;嘿,这句还语句不通顺;诶?人物名字咋颠三倒四的;啧啧,这样的宫斗形式好像不能成立呢……”
突然感觉自己像个小黑粉(没有其他意思哈,纯属娱乐),但是看问题的角度越来越刁钻了。就像是你穿着红色的衣服,走在路上你就会刻意关注穿红衣服的人一样,自从我接触到了写作,自己便不自觉的在文章上考虑的多,我想这大概就是种进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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