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自习过后,李光沫随意找了借口跟体育委员请假,不参加今晚的夜跑。在班上同学都往运动场走时,他则独自一人迫不及待地钻进了小卖部。
第二节晚自习上到一半,英语老师正声情并茂地讲解试卷时,李光沫已饿得咕咕叫,压根听不进课。
今天下午室友们去食堂吃晚餐,他也跟着去了,但他只吃了几口就没胃口了,倒不是因为饭菜难吃,而是因为有张白菜叶子上趴着一只青菜虫,令他直反胃,当时就把饭菜全倒进了泔水桶里。
课间时,他本想去小卖部买个面包、烤肠什么的垫垫肚子,但都没能腾出时间。一次是英语老师拖堂,时间不够,回来会迟到;第二次是肚子有些疼,下了课就冲向厕所,哪有工夫去小卖部。
李光沫在小卖部的货架前徘徊,捡起这个、又捡起那个,最后通通放了回去,走出小卖部。大约五分钟后,他拎着碗筷再次冲进小卖部,用小卖部提供的热水泡了一碗麻辣味的方便面,还加了根烤肠。
付罢钱,李光沫小心翼翼地捧着烫手的白瓷碗往水池边走,那儿有长椅可以坐。更重要的是,要给火炭似的碗找个放的地方,总不能放地上吧,那样既不卫生,又不美观——只有小狗才这样吃东西。
嘶~李光沫低呼一声,猛地将白瓷碗放在铺着瓷砖的长凳上,登时发出一道刺耳的响声。他搓着通红的手掌,片刻后才想起去看碗。值得庆幸的是,虽然碗与瓷砖来了个重击,但它不曾发脾气,完好无损,只是晃动的过程中,碗中的面汤洒了些出来。
水池后有一排树,挡住了光,光线极暗,依稀能看到瓷砖上躺着一滩面汤,其中夹杂着碎面和蔬菜。
李光沫手里攥着筷子,愣愣地看着篮球场方向。已将近十点,但篮球场上仍有人在打球,悬在宿舍楼顶的泛光灯散发着耀眼的光,但洒到篮球场上的只有很少一部分,剩下的都被围墙边的树枝挡住了。
如此昏暗,只能隐约看见球的位置,想比赛是不可能的,学生们大都围在篮板附近,抢球、投篮。抬头时,看不见球,入目仅有耀眼的光,这种情况下,被球砸到的倒霉蛋比比皆是。
李光沫吃完烤肠,估摸着泡面应该熟了,便掀起盖碗的包装袋,把筷子伸进去搅了两下。熟了,香气扑鼻,面汤的温度也降低了不少,能捧着碗吃面。
李光沫正大快朵颐,突然听见不远处有个人在叫自己的名字。抬头一看,那人还朝自己的方向走了过来。不多时,一张熟悉的脸呈现在李光沫的眼前,借着昏黄的灯光,李光沫认出了面前站着的人,竟然是他暗恋的对象——杨梅。
李光沫有些尴尬,愣神的瞬间,不自觉地松开手指,筷子顺势经由裆部,在地上滚了几圈,最后落在水池旁的一张白色垃圾上。
“你……有事儿吗?”李光沫拘谨地问道。
杨梅笑了几声,回答道:“是这样的,我想……”
无事不登三宝殿,她是来借钱的,说想买个新的笔记本写日记。李光沫自然没有拒绝,爽快地掏出一张面值为五块钱的钞票递给了她。
她淡淡地说了声“谢谢”,跟着头也不回地走了。这令李光沫有些失落,单独相处的机会很难得。直到她消失在阴影中,李光沫才想起来去捡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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