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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家主母》曹文斌害亲生女太可怕?清朝为保贞洁手段远比这残忍

《当家主母》曹文斌害亲生女太可怕?清朝为保贞洁手段远比这残忍

作者: 奇韵历史阁 | 来源:发表于2021-11-27 18:33 被阅读0次

    曹幺娘被狱卒带走,送往行院,曹文斌冲女儿声嘶力竭大地喊:“别忘了你读的书,生死是小,名节是大,我们曹家的列祖列宗都在天上看着你呢!”

    这是电视剧《当家主母》中的情节。

    曹幺娘的命运也真是让人唏嘘,从出生到15岁都是脚不沾地的千金小姐,结果家中突发变故,成了官妓。可谓是从天上直接坠入地狱。

    讽刺的是女儿遭了大罪,可曹文斌夫妇却巧遇大赦,恢复了自由。接下来曹文斌对女儿的种种行径,更是让观众直呼可怕。

    在点心里下毒,命令女儿划破脸毁容,接连两次失败后,又在胭脂里下毒。而这个亲爹千方百计要害女儿性命,只是为了“名节”二字。

    可是你知道吗?这种在我们现代人看来,疯狂可怕泯灭人性的举动,其实在当时的文化背景下,却是一种值得赞扬的行为。

    其实在宋朝之前,人们对女子的贞洁啊,名节啊,是没那么重视的。

    比如汉景帝娶了有婚史还生过娃的王娡,唐朝多个公主三婚甚至四婚,且私生活混乱,搞婚外情。

    直到宋朝,开始推崇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文化氛围变得对女子的贞洁特别重视起来。

    到了明清两朝,对程朱理学的推崇达到了顶峰,而由此引发的对女性的迫害行为,也恶劣到令人发指的程度。

    清朝时,娶妻,如果新婚当晚发现妻子并非完璧的话,第二天一早,可以理直气壮把妻子退回娘家,彩礼也要悉数退还。

    某些地方做的更过火,迎娶之前会派有经验的妇人来检验待嫁新娘的身体,如果发现已非完璧,会立刻退婚。

    女子因为这种事被休被退,名声就彻底毁了,家族也会跟着蒙羞。

    自然被退回的女子在娘家不会得到善待,污名加身,想再嫁也很难,要么使劲降低择偶标准,要么终生嫁不出去。

    更有甚者,家族为了洗刷耻辱,会威逼女子自尽。当然,也有自己主动自尽的。

     就像《红楼梦》中的尤三姐,未婚夫听说了她之前作风轻浮,和其他男子不清不楚,提出退婚后,尤三姐直接拔剑抹了脖子。

    在明清时期,这种女子贞洁大于命的思想,荼毒了很多女子,甚至她们自身都完全被这种思想洗脑了。

    明朝时,有一对孙姓夫妇遭遇强盗,他们见孙大嫂有姿色,就要不轨,一人拉住孙大嫂的手,孙大嫂用力将手抽出来,并且当即咬了自己被拉过的手。

    另一个人又拉了她胳膊,她又大力咬了自己胳膊的肉,并且大声呼喊以示贞烈,场面很是惨烈。

    强盗们见此情景,异常愤怒,一起上前将孙氏给打死了。

     清朝乾隆年间,扬州一个开小饭店的王姓女子,就因为一个男客人拍了她一下肩膀,问道:“饭熟了没?”这女子觉得被人调戏,失了贞洁,竟然回家自尽了。

    明清时,女子被男子故意非礼侵犯,会自认为失去贞洁而做出极端的事。

    更让人诧异的是,在意外情况下,人命关天情况下,不得已被男子触碰也会引发女子极端行为。

    《竹叶亭杂记》中记载了这样一个真实事件。

    清朝道光年间,安徽桐城发生重大水灾,眼看一个女子就要被洪水吞噬,有一个站在高处的男子将女子一把拉了起来,救了她一命。

    结果这女子被救后不是感谢恩人,而是哭天喊地:“我的贞洁呀!我守了十几年的贞洁,就这样给毁了呀!”

    紧接着,她瞅见一个逃难者携带着柴刀,一把抢过来,冷不防就把自己的左手臂给砍下。因为刚刚被救时,那救人者拉的是左手臂。

    当时别说是被丈夫以外的男子触碰身体,就算是穿衣不得体的样子被外人看到,都是有损名节的大事。

     清朝时,安徽地区,有个姓贺的女子。一天夜里贺氏家里着火了。附近乡邻纷纷来帮忙救火。

    有一个和贺氏素来交好的女邻居也立刻赶过来,女邻居在贺氏楼下大喊:“贺妹妹还在楼上吗?快下楼逃命,火越来越大了!”

    贺氏在楼上听了回应道:“我找不到外衣了,恐怕不能出去了!”

    过了一会,贺氏的家人想冲进她的房间,把她救出来,贺氏却在房内大声叫骂,不让他们进来。

    就这样,宝贵的营救时间过去了,本来完全可以跑出来逃命,贺氏就因为找不到外衣,无法穿着得体下楼见人,白白丢了性命。

     这个故事,让人联想起《当家主母》开头几集中的一个情节,沈翠喜答应丈夫,将曾宝琴接进来,纳为小妾,便着手在府中给曾宝琴修妾室院子。

    修这院子的匠人向沈翠喜介绍道,这种院子平时院门在外面上锁,只有家人给打开,院里的人才能出来。

    平时只留一个递东西的墙洞,这样就能保证妾室的清白。扬州杭州大户人家的女眷,全是这种做法。

    沈翠喜听了很震惊,忙问,万一遇到火灾等突发事件,院里的人打不开门该怎么逃命呢?

    结果工匠回答,失火了,人员杂乱,院内女子慌乱中衣衫不整,就算跑出来,被众人看了衣着不得体的样子,已经算是失了贞洁名声,也就活不下去了。

     也就是说,住在院内的妾室,如果遇火灾等,为保名节,横竖是个死。

    可见,这个桥段也是很大程度还原了当时的文化的。

     当时的文化,对女子贞节的重视已经到了病态的地步。

    讲了这么多,我们再回头来看曹幺娘的处境。

     曹幺娘的遭遇,其实比上述这些女子的境遇,还要严重千百倍。

    曹幺娘一个官宦人家出身的千金小姐,因为做官的父亲获罪,被罚入行院,成为乐户。

     这里就要说一下行院和乐户了。清朝时的行院,指的就是妓馆,也就是烟花地。

    而清朝的乐户,指的是一种身份,罪犯的妻女会被罚成为官妓,身份便是乐户,也就相当于入了贱籍。

     一个女子,一旦被投入妓馆,成为乐户身份,很难脱身,即便逃出去,不再卖笑,身份也还是低贱的,因为乐户这种贱籍是官方给的,是无法改变的。

    电视剧中沦落风尘的曾宝琴本来也是无法脱掉贱籍的,是她的师兄江南织造李照,用了非常手段才使其脱籍,这种情况也是特例,算不得普遍。

    乐户还有一个特点,一人为乐户,子女世世代代皆是乐户贱籍,连平民都做不了。这种人就连婚嫁,也只能找乐户,就连和平民通婚的权利都没有。

     所以,曹幺娘面临的,不仅仅是要在娱乐场所卖笑,以色侍人,丢掉比性命还要宝贵的贞洁,而且还要面临从此入贱籍,永无出头之日。

    曹氏整个家族,自然也都会跟着受辱。

    说到这里,开头曹文斌冲女儿喊的那几句话,就彻底明白了。

    曹文斌宁愿让女儿找机会尽快自尽,结果自己,保留清白,也不愿意女儿落入行院,卖笑为生。

    也就不难理解曹文斌后面丧心病狂的举动了,一切都是为了最大程度保留“名节”。

    就算曹幺娘是他的独生女,就算曹幺娘是他捧在手心十几年的心肝宝贝,为了名节,他也舍得害死幺娘。

    就因为,在曹文斌的认知里,“曹幺娘的名节”远大于“曹幺娘的命”,“曹氏家族的名誉”远大于“曹幺娘的命”。

    曹文斌不但是一个贪腐成瘾无法自拔的官,更是一个被封建礼教给荼毒至深的可怜人。

    自己都已经成了罪臣,成了比平民还不如的身份,还有什么脸去指责被自己连累的女儿呢?又有什么资格去决定女儿的生死呢?

    唯一令人欣慰的是,曹幺娘虽被娇养15年,却并没有完全被封建礼教洗脑,也并没有成为在父权下软弱没主见的女子。

    依然保有在绝境中求生的人的本能,并且这绝境一下子激发出了她骨子里的坚强和隐忍。 

    生命是最可贵的,什么名节,什么礼教,什么家族名誉,只是封建礼教迫害女性的枷锁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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