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的时候,广东一名普通教师的工资是每月30元,这个收入在当时只能买到三、四十斤猪肉。
民国二十年的时候,广州市政府刊登了一份《广州市零售物价表》,上面提到:新兴白牌大米每斤0.11元,牛肉每斤0.6元,瘦猪肉每斤0.9元,菜籽油每斤0.33元,咸鸭蛋每个0.02元。
太平洋牌毛巾每条0.18元,东亚牌男式皮鞋每双12.5元,中山装每件5元,看电影小座0.15元,大座0.4元,包厢3元。
教师在当时算是高收入了,一般的公务员每月有十几二十元的收入,工厂劳工则有几元到十几元不等的收入,农民每月只有一两元收入。
在当时,一名工厂的核心技术骨干,辛勤工作一个月,只能勉强养活家人。
家逢喜事,如果要请客吃饭的话,每桌花费约在10到30元左右,吃肉喝酒的豪华宴席则在50元以上。
根据国民政府主计处统计局发布的《中国土地问题之统计分析》可知,民国三十年的时候,全国平均地价最高的五个地区分别是:
1、上海;
2、广州;
3、天津;
4、南京;
5、北京。
在当时的广州,要想买一套临街商铺需要支付455块毫洋每平米,普通住房需要209块毫洋每平米,租房的话两室一厅需要最低20毫洋每平米。
【毫洋,是民国时期广东、广西一带流行过的一种货币,一元大洋约等于1.2元毫洋】
按照这个标准,民国时期的人们要想在广州买房,也是极为不易的事情,民国二十一年,国民党机关报《中央日报》第6版也提及房价问题:“最近数年之广州地价房租飞涨不已。”“长安不易居云云,大可为今日广州赠也。”
在那个时代,有不少在水上讨生活的渔民,他们吃住都在船上。
根据鱼的习性不同,不同的渔民有不同的作息时间,所以,在码头边,不分昼夜都有渔民辛勤忙碌的身影。
那时候的渔民没有现在用冰块保鲜鱼的条件,他们要么用盐腌制鱼,准备上岸后制成干鱼或者鱼饭,要么就争分夺秒,用最快的速度将鱼带到市场销售。
机智的渔民还发明了一种很好吃的食物,那是用鱼和稻米做成的一种粥,吃起来非常鲜美。民国时期,不少白领上班的时候,便会在渔船边买上这样一份小吃。
不过当时渔民的生活过得并不轻松,靠海吃海的渔民们,他们在将鱼卖给渔行时,往往会被克扣斤两。
《广州民国日报》上还有很多好玩的东西,比如时髦的学生照、广州本地的风土人情故事、广东人的日常生活小记。
为此,报刊还刊载过一则有趣的征稿信:
“本栏欢迎讽刺而且滑稽的文字,每段不可超过三百字,登载之后,以书券奉酬。书券分两种,五角、三角,凭书券往本报特约之书店取书。这不算什么酬例,只不过是文字姻缘中的一点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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