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工作中有了新的体悟,即一定要仔细慎重,尤其是遇到需要用印的事情,要慎之又慎。
下午有单位送来年检申请书盖章,其实这个工作是其它单位做的,但是我们作为业务主管单位需要盖章。早前有一批单位的年检申请书已经集体找领导签字盖了章,按以往的习惯,这个只需要在原来签字的单子上添加上名字就可以盖章。但是管章子的领导问我们审没审材料,我说是其它单位审完才能打印的,不需要我们审,我只看到盖章处和上一批有些不同,但是没细想。这个领导让再重新签用印审批单,当时我还觉得他“事儿多”。把材料和审批单拿给直属领导,看后说确实不一样,又向主管这个工作的那个单位核实了一下,确实是填错了,应该填15年的表,他们填成了14年的,那个主管单位说要通知他们重新填。事情到这里,我才觉得管章子的领导很英明,不是“事儿多”,而是慎重,值得我学习。有些事情真的是怎么认真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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