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翎爱写字(《星光简道》专题签约推荐作者)
首先,看到标题,请不要觉得这是一个很傻的问题。
回忆一下自己的过去:
我会因为一个人的侧脸长得有点像金城武,而春心荡漾;
我会因为一个人两步半上篮的姿势威风凛凛,而小鹿乱撞;
我会因为一个人弹得一手好钢琴,而满脸星星眼;
我会因为一个人有着阳光般的微笑,而痴心妄想;
……
以上种种萌蠢的行为,我并不觉得只有我会这样。青春期的荷尔蒙,就像草原上脱缰的野马,永远拉不住,扯不停。
回到文字的正题。
《岛上书店》的作者加·泽文曾说:“想要了解一个人,就问他/她喜欢哪本书。” 的确,阅读的喜好会出卖你的性格和人品。
但我觉得,文字,更像是一面镜子,能照出可能连自己都不知道的隐秘一面。
读中学时,语文老师要求我们每周写一篇文章,不设主题,不限文体。当时的周更比现在的日更更痛苦,年少的我缺乏人生阅历和深刻思考,每一次写作都抓破了头皮。
作业交上去之后,便开始长达一周的互相传阅。你会发现,身旁的小伙伴突然变得陌生起来:挂着一脸漫不经心的,却字字强而有力;露着可爱笑脸的,竟句句忧郁伤感。
原来我根本不了解他们。直到现在,认识我的朋友第一次看我的文章,都会忍不住问:“这真的是你写的吗?” 我们懂得伪装,但文字不懂。
回到当时的我。
全身灌满荷尔蒙的我,无意中读到一种让我为之痴迷的文字,仿佛碰到玫瑰的刺儿,扎手却忍不住多看一眼。文字也如同择偶,只要看对了眼,就会瞬间沦陷。
后来,我爱上了这个周更,因为我能看到他的文字,也能让他看到我的。这些轻飘飘的字句搭起了一座若隐若现的小桥,让我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走进他的世界。
此时,有点理解八月长安《暗恋:橘生淮南》里洛枳的心情。我不停地认真去写,一心只为写给他看;我常常自以为巧妙地在字里行间埋藏着小心思,期待着他能发现。
后来的后来,荷尔蒙持续到大学,我仍未停笔,只因他也一直周更。当时不再是以作业的形式,而是通过博客来记录心情。
我开始绞尽脑汁,咬文嚼字,想要写得更好,更贴近他的文风。他的每一个赞,都让我心跳不已;他的每一条评论,我都重重复复地读了一遍又一遍。每周,期待着更文,也期待着跟随指尖敲击键盘的咚咚心跳。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喜欢,我只知道,我是多么投入,多么快乐。
回到残酷的现实。
某一天,他兴致勃勃地给我留言,说恋爱了。准确来讲,是他跟前任复合了。那一刻,我一定不是兴致勃勃的。
接下来的更文是他心情的写照,正如我开篇的萌蠢一样,野马在奔跑,青草在摇曳,涟漪在荡漾。
我静静地看着,读着,不知不觉,两行滚烫的眼泪滴了下来,手背上,键盘上,书桌上流淌着我说不出口的憋屈。
一直以来,我都没有勇气说一句:我喜欢你。
曾经被问过一个问题:“如果你能跟过去的自己说一句话,你会说什么?”当时我能想到的是:“你要勇敢。”
我流着泪写完最后一篇文章,关了博客。耳边缓缓响起杰伦的《轨迹》:“我会发着呆,然后忘记你,接着紧紧闭上眼”。就这样,我放下了笔,自此没再写一个字儿。
时隔多年,想起那个罢笔的夜晚,仍旧记得眼泪混着歌声,缭绕胸膛的感觉。最近一年,我才重新执笔,再次感受书写的快感。不同的是,这次不为别人,只为自己。
起风了,广州终于成功入秋。在这个秋风飒爽的夜晚,我透过明净的窗外,似乎看到了从前的自己。
写在最后:第一次在简书写下这堆充满情绪的文字,我把它们放到“碎碎念”里,希望能给失眠的你,念一道催眠魔咒。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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