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贝拉学妹
(三年前文章,写时高一,现大一。很遗憾我没有如文中所言去北方,我依旧在我的江南温柔乡)
多年以后,当她在狭小拥挤的车厢里举着票终于寻得自己的一丁点座位时,她算计着该如何打发漫长枯燥的可以拧出汗来的时间,耳畔充斥的喧闹声各种方言混杂,“哗——哗——”周遭每个空气分子里都藏着声音如云大片扑来反而听不真切。她开始想自己的前半生,她是怎样一步一步走到现在。她想到了那个遥远的午后,一只蝴蝶携着效应席卷了她的几十年,声势浩大又悄无声息。
那应该是小学五年级,阳光灿烂的中午,活泼好动的女孩们在走廊上拉开一根长长的皮筋。跳皮筋是那时候女孩子最喜爱的游戏,谁的技术高超谁就被众人拥戴。“小皮球,用脚踢,马兰开花二十一……”清脆的童音融化在阳光里,双腿跳动,皮筋翻飞,此时会感到上帝把所有的美好都赐予了这些安琪儿。
她也和她们一样兴致勃勃的参与。那天,她穿着一双棕色小皮鞋,鞋面上缝着大大的蝴蝶结,她觉得鞋子美极了。她还小,不会懂得美是恶之源。跳皮筋时,两朵蝴蝶结时常绊着皮筋,导致她总是踩线或出错,需要队友营救。次数多了,队友们终于不耐烦,她的存在只会让她们输,让轮到她们队跳的机会流失。新一局开始,重新分组,她就像那个皮球,被女孩们踢来踢去,都不愿让她加入自己组。最终,有人勉强同意,而她沉默了,许久才轻轻说:“我跳得不好,还是你们玩吧。”然后转身回到教室。因为是中午的活动时间,教室里冷冷清清,她安静地取出一本书看。外面,女孩们欢乐地跳着笑着,与日光共明媚。
“小皮球,用脚踢,马兰开花二十一……”
火车发出一阵低吼,摇晃摇晃身子,“哐切哐切”开动。车厢里的喧闹声不再轰隆隆,而是间或响起。她手肘支在小桌上,手托着下巴。她同情那时的自己,一个落单的可怜虫。
六年级时掀起了一股追星热。原本对娱乐明星不屑一顾的她为了能在同学们的讨论中插上话也赶了潮流,有了所谓的偶像。那个时期,她对娱乐界,对流行歌曲了如指掌,说起时如数家珍。她的发小,在另一所小学就读,仍然是纯纯的孩子,对这些一无所知。每当周末她们一起玩,她总是聊着明星,还让发小陪着去买什么娱乐报,如同故意在无知的发小面前炫耀一般。
升入初中,她和发小同班。因为小学初中不在同一学区,所以她通过“同学的同学”认识了其他初中的很多人。她经常和发小及班里一些同学提起外校的人与事,一副人脉很广的样子。有时会换来她们一句感叹:“你朋友真多。”想想,好像的确如此,人缘好朋友多,热热闹闹从不孤单。只是,她从来没有跟任何一个人提及,关于跳皮筋的那段往事。
从食堂到教室,她和两三好友会走人少的那条路。落日余晖洒出一地碎钻,身旁走着的乖巧成绩好的短发女生和鬼马好动的长发女孩是她的暖心之交。她想着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光便在于此。她不知道也许一生中最安乐的时光也在于此。
她的两旁都挤着发福的中年男子,五官模糊,汗衫深一片浅一块紧贴皮肤。左边男子的脑袋靠在窗上,嘴唇微张,鼻翼翕动,已进入浅睡,右边男子低头看手机,指尖不时滑动。火车行驶已有一段时间,车厢里弥漫着汗液的酸臭味,腐朽,使人没有一点精神,甘愿对生活妥协。
体育课下课,男生们抱着篮球冒冒失失地冲进教室。头发湿漉漉的,显然是用冷水淋过,棱角分明的脸上汗珠仍在不住淌下,T恤衫湿了一大片,贴在青春的身体上。有人急急忙忙地去拧电扇开关,“哗——哗——”,扇叶一圈圈飞速转动,驱走了少年们身上的些许热气。坐她前面的男生衣服紧贴后背,汗味直冲她的鼻子,酸臭。她不由得皱了皱眉,但也没有太厌恶。毕竟,在那个年纪,汗味里夹杂的就是活力四溢青春飞扬。
此时的她,在读高中。初二时她突然对娱乐节目明星等倒了胃口,不再关注,也鲜有主动去打开电视机。所以她对热播电视剧,当红明星,流行歌曲一无所知,从不参与别人的讨论。这是个全民热爱音乐的时代,但她却对听歌没有特别的感觉,更喜欢安静的氛围。但唯独阅读这一从幼年时就养成爱好没有改变。读得多了,接触的东西多了,思考也多了。
中考失利,考上市一中的此生第一个梦想就这样破碎。最初以相对的高分来到这个校园,她心高气傲,也郁郁寡欢。认为自己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自己的眼界视野要高于广于班里同学。学着学着,她发现自己的严重偏科已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故成绩只能处于中游。在以成绩论英雄的同学中,根本没有人会注意到她。高中三个月抹灭了初中三年的骄傲。而她认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她思考得越多就越渴望可以有人和她进行精神上的交流,可是置身于一个数理化大过天的群体中,从何找知己?再者,谁会认为她与众不同?她又没有一些华丽的外在来包装自己,她只是人群中在普通不过的一个庸人罢了。于是她又开始了缄默。
她的发小考入市一中,面对发小对自己的惋惜,她装作无所谓,还笑着对发小说:“你到了一中,我不在你身边,你这种不善交朋友的性格要是真没有人整天陪着你了可怎么办呀。”发小回答:“我会想念你的。我很放心你,你在新环境里肯定能很快交到朋友的。”后来在电话里,她表达了自己找不到可以谈心的朋友的苦闷,而发小却愉快地讲述着和新同学们一起闹的快乐事。
她发觉自己总是与环境反着来。热闹时她孤单,纯真时她世俗,流行时她封闭。这六年来,她只是经历了一场循环。
火车正在穿过一长长的隧道,车厢里黑漆漆。她有些困了,腿脚麻木,脊椎也坐得生疼。她想站起来跺跺脚,伸个懒腰,或者是调整下姿势也好。然而这些最低级的需求也只是奢望,她被挤在中间不得动弹。过道里也堆满行李,行李上坐满人。大家都是凡夫俗子,有忙碌而奔波的生活,背井离乡谋生存。学生时代被欣羡的一些获得大奖的同龄人,他们也许有光彩照人的人生,有让梦想熠熠生辉的机会,但上帝的宠儿总是少数。当年为了争一口气地追赶,以为比不上就是低人一等就是世界黑暗,如今谁又与谁的生活相关呢?
想到这,她不禁长叹口气。现年已三十五岁,几乎是人生的中点。年少时的那些梦,丢了多少还剩多少?
那年高考,她填了北方一所大学的志愿。周围人都笑她傻,怎么还会有人愿意走出浙江这个富庶的家乡而去遥远的北方。确实,同学们大多都尽量选择浙江省的大学,或者周边同为东南沿海的省市。她却坚持着自己的决定,又一次和众人相反。她想离开被文人骚客歌颂的江南,即便她确实以生在江南为豪。她要去北方,去感受黑土地一望无际的广袤,去感受冰天雪地中一群人围着火炉吃窝窝头的温暖,去感受不一样的生活。
大学毕业,她留在北方。庸人当久了会成真的庸人。然而谁不是庸人呢,没有人会爽快承认罢了。但是平庸就真的是一件很可耻的事吗?不见得。过好细水长流的平凡生活是另一种伟大。备受瞩目之人和平凡人的比例终究是一比几十万,为何不学会释怀?
即使身体处于极度酸痛,难抵睡意的侵袭,她还是沉沉睡去。一觉醒来,火车即将到站。几十年也是闭眼与睁眼之间的事。
随着拥挤的人流走出火车站,当下是凌晨。火车站外出租车闪烁着灯光,司机们向人群招手,卖力地用方言喊着周边县市的名字。乡音,果然是世上最美妙最动听的声音,没有离过家乡的人是听不到这种天籁的。
她拉着行李箱坐上一部出租车。多年未回,一定又有许多变迁了吧。这一次,她想回小学看看,是否还有活泼的孩子记得古老的童谣:小皮球,用脚踢,马兰开花二十一……
近乡情更怯。十几年的记忆,可否完好?平庸又何妨,街头小巷的烟火味道仍旧吸引我们热爱着平凡的生活。
现世清欢,清欢现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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