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血疫有感
让人深思的不仅仅只有恐怖
选择看这本书的最初原因,是看到斯蒂芬金的评语,血疫的第一章,是我这辈子读过的最可怕的。
书中介绍了丝状病毒从灵长类动物传播到人类时的影响。丝状病毒包括马尔堡病毒和埃博拉病毒,在感染这些病毒后,病毒在人体内大量繁殖,攻击肝脏器官,将其慢慢分解,使病人出现内出血,继而七窍流血并崩溃致死,致死率在90%以上,前期主要通过血液转播,后面发现病毒能够在猴群中通过空气传播,引起世人的恐慌,埃博拉病毒一度被认为是继艾滋病病毒之后,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文中主要介绍了埃博拉三个亚种发生和造成的影响,包括扎伊尔型、苏丹型、莱斯顿型。莱斯顿型可以在非人类灵长类动物中通过空气转播,但却对人类不致病,但在之后的疫情中可以看出,埃博拉病毒可以在不同的宿主上存活并不断变异,可以想象得到病毒可以变异出能在空气中传播,并对人类致死的死亡病毒,在那时才是大自然对我们的最终审判。
作家普林斯顿是美国非虚拟作家,擅长以非虚拟手法处理科学题材,从文中的字里行间中都可以看出这是一篇新闻类的书,从具体的人、具体的时间、具体的人物中体现书的真实性,甚至其中的对话的可以有迹可循,能够让人们可以亲身体会哪个混乱又无助的世界,生和死的权力都无法保证,甚至疾病都是从医院中扩散出来的,生活在如今这个地方、这个时代是多么的幸运。
既然作家是美国人,从很多地方都能够看出,作家主要以美国的立场叙述整件事情,这也就是让我读起来感到不舒服的,值得我们去深思的地方。在作者的描述中,有一个场景是美国派出一队人前往非洲的疫情集中区,去找寻埃博拉病毒的来源,再到达那个村庄后,一边照顾当地患病的人,一边采集他们的血液带回去进行分析,其中的队长疑似感染了埃博拉,潜伏期有3到7天,可他放弃了乘坐飞机回去的机会,留下来等待自己的死亡,却还不忘照顾病人,事实证明他是幸运的。可是,在我的认知当中,美国是一个存在严重种族歧视的国家,大多数人都是自私的,将黑人视为低自己一等,可在这本书的许多地方中都能够看出,大多数美国人将每个人的生命视为最高一等,不再乎肤色、不在乎种族,在疾病抗争时,每一个人都奋不顾身贡献自己的力量,在我看来这就是美国精神,是伟大的。或许这些情况都是作者的一面之词,因为他是美国人,潜在的要倾向于对美国好的方面描述。又或许是因为我的认知太过片面,美国中的种族歧视并不是存在于每一个人,总会有人是向善的,也总会有人会为了他人的生命甘愿放弃自己的生命,只是现在的我还没有见识过。至于问题的答案还需要时间再能作解释,通过更多的认识在可以得到更全面的解释。
文中很多篇幅的描写了美国医疗队对于疫情发生时的充分严谨性,例如埃博拉病毒比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更高一级,当处理感染体时要进行更多的消毒过程和步骤,每一步的失误都会导致自己受感染,做事情的严谨性体更是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中,对书中的人物更多的是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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