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小姐三十岁的时候,已经研究生毕业五年了,除了L小姐本人不担心自己嫁不出去以外,家里的七姑八姨没有一个人不想给L小姐介绍男朋友。
妈妈了解女儿的脾气,从来没有把亲戚们介绍男朋友的事情告诉过L小姐。其实L小姐不是没有人追,在众多追求者中L小姐有一个还算喜欢的,也确立了恋爱关系,只不过没有告诉妈妈,因为L小姐还没有找到一个非嫁不可的理由。
对于男朋友,L小姐觉得他脾气很古怪,有时候遇见喜欢而价格不菲的衣服,男朋友趁她犹豫的时候就抢着为她买下来,但有的时候,L小姐偶尔想吃哪家哪家餐厅的菜,男朋友总是有一大堆理由不让她去,说自己可以做的比饭店的厨师更美味,邀请L小姐去家里做给她吃。L小姐这个时候就会觉得这个男人很小气,不就是一顿西餐,回家做也省不了多少钱吧。因为没有决定嫁给他,L小姐每次都拒绝这样的提议。
因为吃饭的问题就分手,这样脾气似乎大了点,不符合L小姐一贯的做事风格。
L小姐长到三十岁,没有下过一次厨,妈妈说现在的女孩子不用学做饭。大学的时候L小姐跟一个要好的朋友这样说,但是朋友说以后总有一段时间要自己一个人生活,自己学会做饭才可以照顾好自己。L小姐并没有机会实践,大学跟家在一个城市,研究生也在同一所大学,周末就回家。毕业后爸妈不想让她离得太远,就近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依然没有独自生活需要做饭的机会。
L小姐喜欢逛街,有一次闲逛的时候看到一条很漂亮的围裙,本来L小姐从不下厨,买围裙来也没有什么用处,放在以前L小姐估计都不会留意到,现在作为一名准剩女,说不定什么时候心血来潮学一下做饭。L小姐准备付账的时候,男朋友拦住了她,问L小姐为什么要买围裙,L小姐说说不定以后需要做饭啊,男朋友把她看中的围裙放回去,拿了一条男式的围裙。
男朋友说,老婆是用来宝贝的,怎么能让她做饭呢?
男朋友说,我做的饭真的很好吃。
男朋友说,我们去买长裙,才不买什么围裙。
L小姐终于找到了嫁给男朋友的理由,非嫁不可。L小姐跟我说,男朋友做的饭真的比餐厅好吃很多,如果遇到一个愿意给你买各种衣服,却不愿给你买围裙的男人就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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