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今天这节经文所隐含的一个词吸引:代价。我向主认罪。
才德的妇人,她将粮食分给她的家人,将一天的工作分给婢女,她必须付上做好这些工作的代价,使整个家正常运转,比如早起,比如牺牲自己享受的时间和事情。才德的妇人身上流淌的就是耶稣基督的馨香。
为家人,为别人。
赞美诗《耶稣独自祷告歌》,副歌的歌词是“为我,为我,他为我钉十架!舍身流血还我罪债。他伤心是为我!为我!为我!”。
圣经到处都是这样的原则。
【来13:12】因此,耶稣也死在城外,为要用自己的血去洁净人的罪。
【来13:13】那么,我们应该到营外去找他,分担他所受的凌辱。
【太10:39】那想保存自己生命的,反要丧失生命;那为着我失掉生命的,反要得到生命。”
“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罗马书》9:3)
我们是否看到周围的很多事情都不如人意?包括信主的人不多,信徒不够追求、没有爱心,甚至牧者也不理想。感谢神,让我们可以看见,更求神让我们可以像才德的妇人一样,为这些问题付上代价,代祷、爱心和时间。
需要反思:怨恨是否比爱多。
指责是否比代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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