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的案件在杭州西湖区法院开庭了。由于案子小,就在7楼的12平米左右的速裁庭受理了;也由于案子小,法官都没出席,由法官助理代理了;也可能由于案子小,安玉鼓和安仕优两位都懒得来了。
法官助理询问:你是9573(案件号)?
我突然意识到我行走江湖的多重身份:工作时我是小张,踢球时我是土爷,收快递时我是张先生,滴滴时我是9906(手机尾号),开庭时我是9573……
律师陈述完基本情况,接下来就由法官助理对事实部分进行审核。过程是有些惊险的。
在我的《安玉鼓式熟人骗——安玉鼓“借款”和还款明细》中提到转账记录:
mark
在现场用支付宝进行实操证明时,支付宝bug了,原先的入口竟调不出数据:
mark这事让我措手不及,一来,我是做技术的,我相信支付宝的技术;二来,我多次从这个入口调数据都没问题的。没想到,关键时刻“墨菲定律”了。好在另一个数据路口也可以调用,虽然繁琐些,但这事就过了。
微信的聊天记录(有文字,有语音),短信来往记录,支付宝(安玉鼓实名认证)记录,但最直接的证据”借条“我没有。法官助理请教法官后,法官让我们证明微信上的留言是安玉鼓本人的?
这问题对于我来说,无疑是一个”证明我妈是我妈“级别的问题。强关联的证据不是因果关系本身,法律寻求严谨,我是理解和接受。可法官助理给出得建议:
让我现在去找安玉鼓写张借条。
如果我的诉讼只有这样才能最终成立,那我就完全被动了……
好在,我们提议现场通过微信语音,让安玉鼓自己“作证”。平时都很难接通的,今天竟然第一时间接通了。安玉鼓胆子再大,他不敢在庭上作假口供。谢谢安玉鼓,是他让我证据链的最后一环扣上了。
补充:1.我本以为我是“安玉鼓通”,而今天我又被安玉鼓刷新了三观:法官助理问他一共向我借了多少钱,他不知道;他老婆等人还了我多少钱,他也不知道……我当场懵逼了,此等境界,我是不敢说自己是安玉鼓通了,他依然是谜一样的男子。
2.法官助理坐在庭上一件件梳理案件事实,我上去二话不说一屁股坐到了她身边,她说:你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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