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来看不惯穿拖鞋。
方便闲适不否认,但同时也不能否认,穿拖鞋的样子,极端地说,就是邋遢。
现在想起来好笑,我上中学的时候,拖鞋才流行到农村,很多人都把它当成了凉鞋,出来进去全是它。高中的时候,我曾见我们这所在全市排名第一的省重点中学的校长,梳着铮亮的大背头,穿着白袜子拖鞋在校园里溜达。我的一个同班同学,也是白袜子拖鞋地来来去去,经常在宿舍熄灯后向我透漏他最近和班上那个文艺女神的恋情又有何进展。而今他已是一个学院的二把手,定然异常注重仪表仪容,不知是否还曾想起年少时那可笑的一幕幕。
但毕竟那是二十多年前,大家都不懂穿衣打扮,可以原谅。难以原谅的是,直到今天,对拖鞋的主流认知,仍无进步。有多少人出门倒垃圾,是穿着睡衣拖鞋的?更过分的,我还见过有人一到单位坐下,就换上拖鞋。还是个老姑娘。当时我心想:怪不得嫁不出去。
非但没有进步,还有泛滥之势,即所谓凉拖。哪怕是几十亿人都说好,哪怕你的脚白又嫩,我还是要说:我看不惯。更别说无数严重缺乏自知之明的丑女人,脚后跟的颜色层层叠叠,跟地质断面似的。我疑心,现在人是不是都把凡是能随意溜达的场合都当沙滩度假区了。
我更想问的是,为何那么多人在流行面前都跟无头苍蝇似的,流行什么跟从什么。养成个独立审美意识就这么难吗?
又想起一幕来,是个前同事,男的,多年不见发了点小财,周身上下便不一样了,净是风格,尤其那鞋,鞋后帮踩在脚下,我说你怎么趿拉着鞋就出来了?他说这叫流行。我就呵呵了,心想流行也分风格流派。这风格明显是给小白脸设计的,再看看你,磨几次皮也是土坷垃出来的糙汉。
一说土坷垃,想起一个音似而意远的称呼,老克拉。看过一个介绍老克拉的报道,记住了一个细节,他即使不出门也要在洗簌完毕后换上擦得铮亮的皮鞋。他的拖鞋只在上床前和起床后穿一下。我理解,在他的认知里,穿着拖鞋是不正式的,没精气神的,甚至是不体面的。——他连让自己看到自己的不体面他都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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