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海钩沉】:被低估的李悝变法
在战国变法的故事中,最耳熟能详的是商鞅变法,主要是因为人们已经将它与秦国的统一建立了直接的因果关系,又或许因为变法者惨痛的结局。人们还会说起申不害变法、吴起变法,而对于最早的变法者李悝以及他所领导的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变法,人们讨论的却不多。客观的事实是,正是李悝变法,才让魏国成为战国时期最早的霸主,从个人荣辱的角度看,李悝的一系列做法以及个人的善终给后来的吴起商鞅提供了心理上的动力和事实上的经验。
有关李悝的生平介绍,非常有限。李悝又名李克,生于大约公元前 455年,卒于大约公元前395年,战国初期魏国人(今河南濮阳),战国时期著名政治家,法家代表人物。师承子夏之学,曾任魏文侯相,主持变法。了解李悝及其变法,我们需要首先循着他的两个重要平台去联想思考。
子夏
人们在讨论后来的李斯、韩非子等法家时,常常说他们师出儒家,但是行法家之事,这甚至引发出“外儒内法”、“阳儒阴法”等说法。今天人们喜欢说什么百家争鸣,其实,百家之说也只是从汉代的《史记》、《淮南子》等才逐渐形成,当时的人们在思想方面没有那么多既定之规,也没有所谓的什么“家”,这才使得士人们能够相互学习并最早地实现了学术思想的杂糅和“交叉授粉”。可以这样说,百家争鸣并不精彩,精彩的是相互学习,这成就了中国文化的复杂的底蕴。到今天,人们偷懒地将思想简单分类,是明显的倒退。例如,夫子的“必也正名乎”难道不是法家的底层逻辑吗?
言归正传。李悝的老师是子夏。这么看来,他的老师可是夫子的嫡传弟子,而且是孔门十哲当中唯一被夫子认定为可以给他启发的人啊!《论语八佾篇》: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论语》中这段精彩的描述,表明比夫子小44岁的子夏在思想方面是相当有天赋和灵动的,在这方面,子夏是优于颜渊的。
子夏是真正的研究型教育家。事实上,儒家的影响或许是在子夏这里达到了一个新的高潮,因为他被魏文侯请来当老师,尽管当时他的年龄已经很大。我们必须要佩服子夏,因为他答应魏文侯只是因为后者承诺给他老人家看一些晋国史书,这样他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注释《春秋》。恐怕也正是因为子夏的决定,他的弟子们才能够写出影响整个儒家以及中国古代政治的《春秋谷梁传》、《春秋公羊传》,这两本书加上《左传》并称《春秋三传》。看到子夏的这些成就,想必夫子在天之灵也会非常欣慰。
子夏是有着从政经历的,而且深入思考过政治目标和政治手段的问题。《论语子路篇》:子夏为莒父宰,问政。子曰:“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可以想象,当时年轻的子夏的建功立业的躁动心态,而夫子的教诲让他懂得了目标要高远,手段要循序渐进的道理。
子夏老师扎实的学养和经验应该让弟子们可以得到充分的智慧。我们可以想见李悝正是在儒家深厚理念影响下,其主导的变法审时度势、按部就班、有序展开。后世人们常常将律令和政策的制定都统称为法家的作为,似乎只要一粘法律,就必然是法家,一讨论变革,就是法家。这未免太过狭隘。
魏文侯
后世文人常常艳羡商鞅和秦孝公之间的君臣遇合,而对于李悝和魏文侯,他们却可以用同学来称呼,毕竟都是在子夏门下。魏文侯(前 472―前 396),名斯,安邑(今山西夏县)人,魏桓子之孙。战国时期魏国开国君主,公元前445年即位。公元前403年,韩、赵、魏三家分晋,被周威烈王正式承认为诸侯。
你不得不佩服魏文侯的高瞻远瞩。刚刚独立的魏国,并不强大,但是,他能够将子夏吸引,并逐渐发展出对后世影响极大的“西河学派”。因为子夏的符号意义,儒学的重心从鲁国迁至魏国。儒家值得尊重的地方就在于,他们喜欢办教育。相较于墨家(准军事组织)、道家(都找不到人)、名家(忙着辩论)、纵横家(忙着传小道消息),儒家是实实在在地接续着中华文明。
魏文侯拜子夏为师,深受儒家思想影响。这倒是应了柏拉图说的话:最美好的事情是哲学家当君主。在魏文侯的改革中,早期儒家思想中的选贤任能、兼容并蓄等思想,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在思想领域,名声最响的是子夏为首的儒家人物;在政治方面,是善于举荐人才的翟璜和具有施政才能的魏成子,以及铁腕人物西门豹;在经济方面,是主持经济改革的李悝;在军事方面,则是有名的军事家乐羊和吴起。有了这些精英,魏文侯才把刚刚起步的魏国的一手烂牌给打活了。
不仅仅是视野和格局,在为人处世上,魏文侯也算是后代君王的楷模。一个广为流传的轶事:有一次,魏文侯与大臣们饮酒时,下起了大雨,魏文侯却下令备车前往山野之中。左右的人说:“今天喝酒喝得很尽兴,外面又下大雨了,大王还要跑出去干什么啊?”魏文侯回答说:“我之前跟山林看护官约好打猎,虽然我们在这里喝酒也很开心,但是怎么能失信呢?”于是,他就亲自跑了一趟去告诉虞人今天不打猎了。
有情有义的魏文侯是李悝变法成功的根本保障。恐怕,一个想有作为的经理人都期望能够遇到这样的老板,更何况两个人还有着共同的学术渊源,这让二人的价值观也更加相似。成功,自然就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尽地力和平籴法
李悝所推行的“尽地力”的重农政策简单来说包括两个部分:国家把掌握的一部分荒地分给农民耕种,这就使一些没有土地的农民获得了土地,转为自耕农,而国家也得到什一之税(农民收入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尽可能地开垦荒地,让每一寸土地都能为国家贡献;另一方面李悝清楚地意识到人们的耕种状态极大地影响着土地收成,使农民勤于耕作、严于农田管理,如果“治田勤谨”,那么,每亩地就会增产三斗,反之则会减产三斗。
另外,据《史记》,李悝在指导农业生产时特别提到“必杂五种,以备灾害,力耕数耘,收获如寇之至。”就是说,在谷物耕植方面,农民要采取多种经营方式,这样一来,即使有的作物受自然灾害影响,还有其他作物可以收获;耕地要深,除草要勤;收获时要如防备寇盗那样快,以免作物遭受损失。由此可见,李悝是真的很操心啊。
李悝知道,单纯尽地力是不够的,必须从政策角度调动和保护民众种田的积极性。在李悝看来,如果粮价太高,则会使所有民众受到伤害;而粮价太低,则会使种地的农民受到伤害。民众受到伤害,就会民心涣散,离心离德;农民受到伤害,就会降低生产积极性,导致粮食减产,国家税收减少,社会陷于贫困。显然,粮价的太高和太低,都会影响社会安定。所以,社会管理者应该保护民众的利益,保证农民勤勉耕田。
推行“平籴法”,就是在年成好的时候,政府以平价收购余粮作为储备,使粮价不至于暴跌;荒年时再以平价出售,保证粮价不至于暴涨。用这种方法限制商人的投机活动,保护农民利益。李悝这种朴素的保护粮价的思想被后来经常采用。
应该说,李悝以农业为变法根本的做法是明智的。变法者的个人理想不是重要的,变法者希望给国家和国民带去的美好理想是重要的。在这方面,商鞅沿袭了前辈李悝的做法,也是以农业为根本,奖励耕战,在此基础上,徐徐展开社会变革。
在理想和实践的基础上,李悝汇集当时各国法律编成《法经》,这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对涉及民事的方方面面都做详细的规定。当年商鞅自魏入秦,只带了李悝的《法经》这一本书,后来秦国的相关制度建设都基于此书。很可惜,今天这本书已经失传。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威震战国时期的“魏武卒”也是李悝变法的产物,这为后来的吴起、庞涓等人都奠定了扎实的军事基础。李悝取消了奴隶制时期只有“国人”才能为国效力的资格,而以个人的身体和技巧作为征兵的首选。在李悝制定的严格征兵标准下,不仅兵源质量得到保障,而且国中之人不分贵贱都能一展才能,为国效力。入选的武卒可以享受很高的物质待遇,不仅免除其全户的徭役和田宅税,还能凭军功获取更高的爵位。在李悝建军思想的指导下,很快魏国就拥有了一支精锐的部队,这支铁血军团所向披靡,战国时就有“齐之技击不可遇魏之武卒”的说法,这让魏国称霸诸侯足有半世纪之久。
从零散的史料中,我们还是可以判断:李悝的成功应该说是赶上了好时候。三家分晋刚结束,赵魏韩的局面都在稳定中,这其中还没有形成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另外,新兴势力希望在变革中能够改变自己的地位实现自己的利益。魏国自上而下所弥漫的强烈变革欲望催生巨大的变革动力。倒也不一定说李悝因势利导,他只是在正确的时间遇到了正确的人,然后规范的出牌而已。
或许我们可以说,李悝,作为夫子的徒孙,实现了夫子的理想。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