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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免罪,也曾入狱:迎附朱棣的建文文臣在永乐时期仕途如何?

曾被免罪,也曾入狱:迎附朱棣的建文文臣在永乐时期仕途如何?

作者: 史遇春之尘境心影录 | 来源:发表于2021-03-25 15:40 被阅读0次

    作者:史遇春

    说一说那些迎附朱棣的建文文臣在永乐时期的职位升降与宦海沉浮。

    芮善——家人被杀,上奏遭劾;东宫属官,牵连获罪;致仕枝节,幸得豁免

    芮善,字性存,常州府武进(今属江苏)人。

    朱元璋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芮善在南京国子监就学。根据黄淮的相关资料可知,本年,黄淮被荐举进入南京国子监,他的同学,有常州芮善、黄岩徐德新等人。黄淮还曾作有《横山书屋四时诗四首为芮洗马赋》(此诗作于芮善担任司经局司马时期)。

    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丁丑科殿试,芮善高中第二甲第一名进士。

    建文帝时,芮善担任中书舍人。

    朱允炆削藩,朱棣起兵对抗朝廷。

    燕兵攻入南京,芮善为迎附朱棣的建文文臣之一。

    建文四年(公元1402年),朱棣夺权成功之后,农历七月,朝廷下令,恢复翰林院侍书黄淮、芮善、刘彦铭、邹进、吴均、唐恕、王遂、吴胜、鲍麟为中书舍人。

    据《明史》卷三百八·列传第一百九十六《奸臣·陈瑛传》记载,永乐初期,芮善曾卷入一桩案件。

    话说,建文元年(公元1399年),陈瑛被调任为北平按察使。其时,佥事汤宗上告朝廷,说是陈瑛接受了燕王朱棣的钱财,他暗中与燕王密谋。结果,陈瑛被下令逮捕,随后贬谪至广西。

    朱棣称帝之后,把陈瑛召回朝中,任命他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并代理本院事务。

    陈瑛天性残忍,在得到朱棣的宠信之后,其行事更加严酷,专以惩罚打击朝臣为能事。

    陈瑛刚刚就职任事,便对朱棣说是:

    “陛下顺天应人,万姓臣服,而廷臣之中,还有不愿顺命、想要以死效忠建文的人,比如侍郎黄观,少卿廖升,修撰王叔英、纪善、周是修,按察使王良,知县颜伯玮等人,他们的心思与叛逆之贼无异,请陛下降旨,追究他们的罪责,将他们尽行诛戮。”

    陈瑛为人,由此可见一斑。

    时为中书舍人的芮善,其弟夫妇二人被盗贼杀害。芮善怀疑其弟所遇凶案乃其亲善者所为。于是,他便控告嫌疑之人于官家。刑部接案之后,经过审问查询,确定芮善所告之人不是盗贼,便释放了那人。为此,芮善上报皇帝,说是刑部故意释放盗贼。于是,皇帝又命令御史审查治理此案。经御史查证,刑部所审为实,芮善所控之人,的确不是盗贼。

    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冬,农历十月,陈瑛上书弹劾芮善,说是他胡乱上奏,应当对他判罪入狱。

    对此,皇帝说是:

    “兄弟同气,芮善只是觉得自己抓住了盗贼,惟恐杀人者逃跑而已,他有什么罪过啊?不要对他问罪。”

    永乐三年(公元1405年)农历十一月,因此前用“二十八宿”编武官诰命,至此,“二十八宿”全部用完,故而,中书舍人芮善奏请,道是已同翰林学士兼右春坊大学士解缙等论议,此后拟用百家姓来编武官诰命。

    朝廷最后降旨,依此奉行:

    “惟用汉代《急就章》(即《急就篇》)中的字。”

    《急就篇》为西汉史游所撰,是古代教学童识字、增长知识、开阔眼界的字书,常被用作识字和常识课本。今本三十四章,二千一百四十四字(末一百二十八字为汉以后人所加),按姓名﹑衣服﹑饮食﹑器用等分类,成三言﹑四言﹑七言韵语。首句有“急就”二字,因以名篇。一说如遇难字,缓急可就而求,故名“急就”。

    《急就篇》约略如下:

    “急就奇觚与众异,罗列诸物名姓字。

    分别部居不杂厕,用日约少诚快意。

    勉力务之必有喜,请道其章:

    宋延年,郑子方。卫益寿,史步昌。

    ……

    姓名讫,请言物。

    锦绣缦旄离云爵,乘风县钟华洞乐。

    ……

    诸物尽讫五官出。

    官学讽诗孝经论,春秋尚书律令文。

    ……”

    永乐十二年(公元1414年),朱棣北征还朝,皇太子遣使迎接圣驾。东宫迎驾之事,行动稍嫌迟缓,又有所谓的奏书失当,加之其他种种,朱棣为之震怒。

    本年农历闰九月初四日,东宫属官如侍读黄淮、侍讲杨士奇、正字金问及洗马杨溥、芮善等人,全都被投入大狱。

    芮善后获释出狱,在狱时间不详。

    出狱后,芮善继续在朝为官。

    后来,芮善又牵涉进一桩事件之中。

    起初,时为襄王府长史芮善因年老致仕。

    襄王,即朱瞻墡,明仁宗朱高炽第五子(嫡三子),明宣宗朱瞻基同母弟,母诚孝昭皇后张氏。永乐二十二年(公元1424年),作为皇孙,册封为湘王。明宣宗宣德四年(公元1429年),就藩于长沙府。明英宗正统元年(公元1436年),册封襄王,迁往襄阳。

    芮善致仕,襄王自己做主,派遣人员,备好船只,将芮善送回了家乡。

    襄王的做法,没有遵照往例。

    按照以前的惯例,芮善致仕,需前往吏部办理相关事宜。

    明英宗(朱祁镇)正统三年(公元1438年)农历三月,行在吏部上书皇帝,说是芮善及长史司官吏违反了国法,建议对他们治罪。

    皇帝认为,如果治罪的话,可能会伤了亲人之间的情谊(也就是皇帝要给襄王面子),遂特别予以宽宥。

    随后,皇帝还写信给襄王,说是:

    “朕的叔父辈,只有襄王您聪明贤达,故做事不至于差失到这个地步。依朕所想,此必是下人欺侮您,这才出现了有违祖宗法度的事情。”

    接着,皇帝下令,要求长史司官吏从实回奏相关情况;让芮善致仕,不予追究。

    芮善通晓《易经》、《春秋》。他个性淳厚,待人接物,从无疾言遽色。

    芮善卒年及身后事不详。

    关于芮善,资料较少,散见明人尹直《謇斋琐缀录》、《明史》、《实录》等。

    (本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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