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理学》一书中,冯友兰从研究哲学的出发点和方法着手,将哲学定义为“对于经验作理智的分析、总括及解释,而又以名言说出之者”,试图从经验事实出发,从中演绎出没有任何经验事实内容的“新理学”所需的全部观念。为了达成这一目标,冯友兰引入了维也纳学派的逻辑分析法,希望借由对经验事实的逻辑分析建构四组主要命题。但是,这四组主要命题仅是冯友兰构建“新理学”进程中的第一阶段或过渡性阶段,并非其真实目的。冯友兰的真正用意是要通过这四组主要命题来说明四个主要的观念——“理”“气”“道体”“大全”,使人们能够凭借对这些观念的“觉解”而达到一种“经虚涉旷”的人生境界。
按照冯友兰的观点,“新理学”始于对经验作逻辑的释义,“由分析实际的事物而知实际。由知实际而知真际”。但是,在这一构造过程中,冯友兰只看重由“实际”出发而得到的“真际”,并不重视“实际”以及得到“真际”之程序。在他看来,“新理学”体系“只对于真际有所肯定,而不特别对于实际有所肯定”。因此,“真际”中的四个主要观念才是冯友兰关注的重点,是其构建“新理学”体系所需要的对象,而四组主要命题只是对这四个主要观念进行一种逻辑化转换的凭借,是冯友兰为了有效避开维也纳学派的指责,克服这些观念含混不清的缺点而作出的一种形式化说明。也就是说,在冯友兰这里,从经验事实到四组主要命题,再从四组主要命题到四个主要观念,这一逻辑构造进程实质上只是他得到“新理学”的哲学活动而非哲学本身,二者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可见,冯友兰本人是将认识论排除在“新理学”之外的,在他看来,哲学活动并非哲学本身。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冯友兰在建构“新理学”体系时却无法成功避免认识论的问题。因为,“新理学”的观念以及凭借对这些观念的“觉解”而衍生出的“人生境界说”均得益于“新理学”的构造进程。所以,在“新理学”体系中,认识论必然占据着一定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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