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奕迅
初识你的时候,其实是不怎么喜欢你的。那时还小,并不能理解你的搞怪,孩子气,也曾指着电视里你代言的一个广告说:“看,这个怪人,真搞笑!”
那时也听你的歌,但听得最多的便是《十年》,只会唱高潮部分,还经常唱错歌词。后来一字一句地抄下整首歌,还是会唱错。有一次在电视上听到了《爱情转移》,其实那时也并没有多喜欢,听完了便是下一曲,也没多大在意。后来又再次听到,真的是盯着字幕,逐字逐句看完,才觉得这是一首悲哀的歌。又再次反复听了很多次,看着你在MV上那种迷茫彷徨的表情时,心里很空落。歌词太煽情,差点掉眼泪。此后,便经常在电视上看到你,在街上也能经常听到你的歌声,我开始慢慢地关注你了。
印象最深的说2013年春晚,你在台上边唱边跳《碌卡》,台下的观众都很激动,那时我才知道你这么受欢迎啊!《碌卡》这首歌是粤语的,那时我真的一点都听不懂,然后盯着字幕看,就觉得,歌词很有意思,节奏也很欢快,再加上你的“怪音”,让我觉得很好玩,很有趣。第二天看了重播,还特意去下载了来听,不会讲粤语,这首歌学起来真的是太难了。
当我越来越喜欢你的时候,我就常常在一些节目上看到你。有一次看电视,那是一个对一些明星做专访的电台,我在看那个明星做专访的时候,就在想会不会看到你,然后就真的看到你了。那期主题叫《Muffin man》,你神色疲惫,声音很沙哑,但是你还是嘻嘻哈哈地录完了节目。主持人问你几场演唱会中最喜欢哪一场,你说最喜欢成都的朋友,很热情也很有秩序,我很高兴。你在中央台录制《开讲啦》的那期,你走上台,身后的大屏幕里放着的是你的几首单曲,台下的观众跟着唱和,而你只是微笑着静静地听。每周一座城市的巡演,录制节目之前密集的访谈通告让你很疲惫,你的声音很沙哑。你在节目中几次清唱被迫中断,声音沙哑地讲了三个小时的话,我知道,我知道你很累。你在十二岁时孤身留洋,你在出道之前唱片公司嫌弃你模样不好,后来你红了起来,成为了“歌神”,再后来有你成了家有个好妻子有个宝贝女儿。
我喜欢你的原因大概不是因为你的歌有多好听的缘故。而是他唱歌时的深情,歌声中的沙哑深深的打动了我。他是那么真实不矫情,我喜欢他对生活的态度。在《开讲啦》上,他的一席话感动的我直流泪。我想我一定要看他!
如果问我对陈奕迅的评价我会这样回答:他,是个怪人,是个话痨,是个胖子,是个歌星,是个好丈夫,是个好父亲!
如果问我喜欢陈奕迅多久了我说:我不知道,喜欢陈奕迅大概很久很久了,但是从未想过不再喜欢!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