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里说:“民主尽可能地赋予每一个人价值,而共产主义却使每一个人成为一个工具,一个数字。”哈耶克毫不掩饰他对共产主义的厌恶,对人类社会规划的不屑。
不遗余力地赞美规划好的未来,以美好的幻境来向人民鼓吹盛世即将到来——这最终是通往了极权,走向了奴役。
《侠影之谜》里影武者联盟,对黑暗的哥谭市,以毁灭为己任。影武者联盟在打着正义、消灭黑暗的旗号去行事,实质上只是一种恐怖主义。这就仿如共产主义的行径,“毁灭旧世界,建立新世界”,对那些有碍于他们社会设计的旧物,不符合他们社会规划的事物,统统毁灭。以正义自诩地进行那些泯灭人性的运动。
或者我们不能认为共产主义起源于某种邪恶的目的,同样也相信共产主义的设计者们,更加期望的是让人类社会变得更加美好,而同时在这个过程里,将他们眼中的污秽消灭,终至到达完美。
一意孤行为一个宏大的社会作规划,不择手段地推行自以为是的“正义”,也往往是走向了邪恶。实际上,共产主义无论是其后果还是过程,也从来没成功过,我们看到的,也不过是一个个作为工具的人在一个极权的统治之下,去执行这个极权的意志——当一个社会里的个人,失去了个人意志而变成数字时,这个社会本身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相较之下,自由主义并非主张让事态放任自流,而是尽可能地运用竞争的力量作为协调人类各种努力的工具。
影武者联盟的作为,最终只能成为一种恐怖手段,而非变革社会,改变哥谭市的方案。可以预想到的是,即便蝙蝠侠没有成功阻止影武者,哥谭市被毁灭,在这片土壤上重新建立的城市,依然还是黑暗。影武者那种极端手段,从来都不是让社会变得更好的方式,也从来没有让社会变得更好过。
《黑暗骑士》展示了一种能够真正让社会变得更好的方式——法制社会和人的善美。
或者蝙蝠侠可以惩治几宗罪案,捉捕几个大坏人黑帮大佬,但蝙蝠侠不可能靠着自己一个人的靠科技装备去变革哥谭市。一个社会,发生了几宗抢劫案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个社会无法惩治抢劫,可怕的是那些本应保护弱者打击犯罪的东西成了犯罪的帮凶。因此,在哥谭市逐步走向法制,戈登领导下的警察开始有效的地打击犯罪时,哥谭市长开始说这个城市不需要一个蝙蝠侠——是的,社会是不能单靠一个超级英雄来完成美好变革的,哥谭需要的不是一个蝙蝠侠,而是每个人都成为蝙蝠侠,至少需要那些管理这个城市的人是蝙蝠侠——遵循法制,秉持正义,打击犯罪。
所谓悲剧,就是将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们看。作为反派的小丑深谙此道,单纯的制造几单犯罪并不会搞垮日渐美好的哥谭,充其量也就是给警察带来多点麻烦而已。一种更深的破坏,是对人心的破坏,是对周遭失去善美而缺乏安全感,是原本内心所拥有的希望的破灭。人们之所以在黑夜里不担忧,是因为自己清楚地知道黎明有多久会到来。而一个最黑暗的社会,莫过于这个社会的人民内心充满恐惧。
要创造这种恐惧,莫过于摧毁希望;而要摧毁希望,莫过于破灭人民追随的偶像。这是小丑的盘算。
这也是蝙蝠侠即便自己背负黑名,也不能让人们知道市长已经从天使变成魔鬼的原因。
小丑更企图让人们自己将善美抛弃,自己将自私创造。两艘逃离哥谭的轮船上,都有一个按钮可以决定对方的生死,而如果不做决定,那么在限期到来之时,两艘船都会爆炸。
这只是一个缩影。一个文明而且有着希望的未来的社会,自然是不能以残杀这一关群体的生命来保证另一个群体的生命的。这里面也不存在着民主与多数人投票的问题,即便是多数人同意,那也只是多数人的暴政。
类似命题有很多,比如一个医生能不能杀死一个身体健全的人将他的内脏取出来移植给另外5个人以救活他们,一命换五命?
这涉及到的一个基本人权和个人自由,良知以及公平的问题。
自由应该是一种受法律约束,而非某个人或若干人的专断意志。应该说,个人生活的一部分内容必然仍属于个人的和独立的,如果我们这个社会跨过了这个界限,它就会像手持屠刀的暴君那样邪恶。
个人对个人,我们很容易看到这一层邪恶的存在。然而当它扩展至一个群体,甚至于整个社会时,从属于社会的个体,成为邪恶运转的齿轮。个人,也最终也以某一种形式被一个群体(或者说,一个国家)所吞没,想想前苏联吧。故此,一个整体的社会,或者可以拥有各种权利,但绝对是无权支配其成员的自由、生命和见解。
在《黑暗骑士》中,庆幸的是谁也没有按下按钮,谁也没有做出杀死对方的决定。
而在《黑暗骑士崛起》里,贝恩则试图以一种集体性的疯狂来摧毁哥谭。
关于集体性的邪恶,勒庞在《乌合之众》里说道:“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和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突然爆发。”,“进入了群体中的个人,在‘集体潜意识’机制的作用下,在心理上会产生一种本质性的变化。”。
个人在陷入到集体里时,往往也是放弃了个人意志而从属于集体,成为集体的机器。明显的从众心理之下,那些原本在日常里约束个人的道德和社会机制,统统在狂热的群体里失去了效力,而这个群体也趋向于把十分复杂的问题转化为口号式的简单观念。
《黑暗骑士崛起》里,贝恩释放了哥谭市所有的罪犯,赋予他们一个“打倒富人”的口号,让他们为所欲为。到这里,也不由得对一个群体性的社会有着一点点的悲观,你如果要去领导一群人,你需要做的是寻找那些能让他们动心的事情,能够诱惑他们的东西,而这是不用在乎道德和自由的。一个群体性的邪恶,却是对这个社会最致命的打击。
想想希特勒的德国,想想共产主义下的前苏联,想想大陆的文革。那一个不是个人从属于群体之后,放弃(后者被放弃)个人意志,终至诞生一个群体性的魔鬼。
再想想上个月的深圳,那些假爱国之名,行暴徒之实的游行者,几乎是将这个城市长久以来所积累的”开放“和”包容“毁之一旦。以反日“为口号、个人从属于群体、道德失去了约束力、原本的社会机制失效......其实在缺乏对自由与公平的基本认识下,群体的魔鬼离我们很近。
无论是对比一河之隔的香港,还是一峡之隔的台湾,还是一洋之隔的美国。我们或者应该更清醒的认识到,各种制度是观念、感情和习俗的产物,而观念、感情和习俗并不会随着改写法典而被一并改写。
一个更根本的是,这个社会必须有对个人自由有着基本的尊重。
我们的希望是处在黑暗里时,有骑士的出现。而驱逐黑暗,则需要每一个人成为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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