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16年5月31日北京市二中院公布了黄光裕减刑裁定书,黄光裕被减刑11个月的消息迅速见诸各大网站头条,更有媒体乐观估计黄光裕再有三五年即将出狱,当日国美股价也应声而涨。
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大家日常的工作更多是放在被告人在被法院裁决之前,入狱之后就鲜有律师介入了。那么黄光裕三五年后会出狱么?都是什么样的人才可以被减刑假释呢?减刑假释的程序究竟是怎么样呢?
二
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只要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的表现,都可以被减刑,如果有重大的立功表现,则一定会被减刑的。
至于什么算是确有悔改表现,什么算是立功或者重大立功司法解释也给了明确的解释。尤其对什么是悔改表现的认定法律规定的很宽松,只要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就可以认定。
即便是在监狱服刑期间进行申诉也不是都一概都不认为是不认罪悔罪,除非是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法院判决的附带民事赔偿的,法院才会从严掌握认定什么是确有悔罪表现。
相比较确有悔罪表现的认定,立功和重大的立功的认定难度增大很多。刑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明确了六种属于立功的表现以及七种属于重大立功的表现,总结起来一句话就是你做了监狱里面一般人做不了的对侦查机关对国家有用的事情才可以。
三
每一个监狱以及省级的监狱管理局都会有有一个减刑假释的评审委员会,由分管领导及刑罚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狱内侦查、生活卫生、劳动改造、政工、监察部等门负责人至少9人组成,分管领导任主任。
一般的罪犯提请减刑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
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会将意见在监狱内公示,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如果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则由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将制作的《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提请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同时,也将该情况书面通报派出人民检察院或者派驻检察室。
如果被判处死缓或者无期徒刑的减刑,则是由省一级的监狱管理局报请当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四
人民法院受理了监狱或者监狱管理局提请的减刑假释案件审查立案后会向社会公示,以方便人民群众监督。同时也会组成有由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参与的合议庭,案子会采取书面或者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
开庭审理一般在在监狱或者人民法院确定的场所进行,有条件的有时候也会采取视频开庭的方式进行。在社区执行刑罚的罪犯因重大立功被报请减刑的,也可以在罪犯服刑地或者居住地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检察院、监狱及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都会参加庭审,人民法院根据需要,也会通知证明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证人,公示期间提出不同意见的人,以及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其他人员参加庭审。
庭审后或当庭或择日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不)予以减刑假释的裁定或者对减刑幅度作出相应调整后作出予以减刑的裁定,根据公开的资料黄光裕的减刑就是由建议的一年被裁定为减刑11个月。
减刑假释的裁定书也会在在互联网上公开。
五
根据法律规定,减刑次数在法律上没有限制,但两次减刑之间一般要间隔一年以上。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如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最多不超过两年。但是即便不断的减刑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的期限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黄光裕2008年末因涉经济犯罪案被刑拘。2010年8月,被以非法经营、内幕交易、单位行贿三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4年,目前刑期执行已经过半。如果黄光裕今后能以每间隔一年减刑一次的最乐观进展计算,媒体估计最快三四年后黄光裕提前回归国美还是可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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