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日与群主参与了一个大师兄的团购活动,他私信给说组队成功,让我把手机号码发给大师兄。虽然群内同处一年多,活动也参加了不少,但是我并没有加大师兄的微信。索性把号码发给群主,让他一并处理,然后就看到群主回了句:看来你不是混资源的。
在我看来为了这点小事加微信实在没必要,而且我向来不热衷加别人微信,尤其加了之后从来不会说话的那种。
看着混资源的字眼,我忽然想起了身边发生的几件事情。
01
以前有一位同事,特别喜欢加别人微信,每到一家客户便提出加对方微信,大多数人会给面子,偶尔也会碰到一些人直接拒绝。
与别人聊天谈及同行某人时,他会直接指着微信界面说,“你看,我还有他的微信”,似乎唯有如此才显得自己倍有面子。
也许这些正是他认为的资源,至于用不用得到,那都是以后的事情,只是这样的举措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甚至不愿再带他去客户。
02
记得某个校友群混进来一人,备注的是某级某班的某某,人员太多管理员不可能做到细无巨细,而且这种也无法核实。
这位某某进来之后便在群中卖起了自己的羊肉,据有吃过的人说那羊肉味道确实不错。只是不巧,不知是有人好奇,还是有人本身正好是那一级那一班的,总之某某是被揪了出来。
为此,群中众人一时接受不了这种欺骗,声讨声一片,但是无可奈何,只能踢出去了事,总不至于说欺骗了大家的感情非要某某来赔偿。不过对于这个某某来说,他多少还是混了一些资源,群中有几个好吃之人成了他的常客。
03
某次我们协会沾了会长的光,参加他另外一场活动,顺便长点见识。大概去了六七人,由副会长坐镇,虽然他有些稚嫩,胜在办事认真细心,所以被我们推了上去。作为尊重,一般在这种场合都会力挺,即使其余之人都比他年长。
活动还未开始,来了几位朋友,跟我们协会有些渊源,便一起落座。此时我身旁的李兄便迫不及待地介绍自己,了解这几人的状况,顺便加了微信。
这倒也罢了,毕竟都是“自己人”。后来这里的主人们过来敬酒,别人刚开口,这位李兄立即介绍起来,每次都要将自己的名字重复两三遍,生怕被人忘记。以我的经验,等对方第二天酒醒依然想不起来。
后来,这位李兄竟然独自拉着我们的副会长,向对方的大佬逐一敬酒。虽然我们的副会长比较年轻,但他好歹是我们官宣的,所以对方会给以足够的重视。而这位李兄名义上是给副会长介绍资源,实则是给自己脸上贴金,混资源。而我们可怜的副会长被人当枪使,竟然还不自知,不过对他也没啥损失,只希望能吸取经验。
其实这些例子数不胜数,身边比比皆是,似乎成了一股风气,反而不混资源的倒成了另类。似乎不去混资源,便不能成事一般。
与我而言,并非排斥这种资源,只是不喜欢这种不择手段。取我所需,不打扰别人,尽可能提供自己的帮助,这是我的原则。
比如我之前想打羽毛球,加入了羽毛球社团,跟群内众人一起学习打球,每年也会向群里赞助一点微薄的经费。虽然一年多之后因为自己的不上心没脸再去,但是这并不影响我对这个群的热爱。再比如跑步、行业分会等等。但是在所有群中,我甚少主动加别人微信,除非确实有事。
我觉得是因为自己热爱,才选择加入,而非如今所说的“群窜子”,到处乱窜,看似获得了一大堆的资源,实则毫无用处,有可能还会被这些莫名其妙的资源耗尽心力。
或许因此也会错过一些什么,但是人生中错过的又岂是那么一点点?这样想着便坦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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