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这样顺畅的在电脑前书写,是我读高一的时候。
家里没有电脑,但是极其喜欢敲击键盘倾斜情感,周五放学后会沿着书店大道一路寻找,踏进那间地板咯吱作响的咖啡书店,猫上二楼,打开老板娘自己都不用的落尘的电脑,在自己的博客里写下一些悸动的心情。
算算看,9年。
这9年里面,母亲生病离世,我在南方的喧嚣4年大学,负气考上名校研究生,发现自己的秘密,治愈并为一段感情沉沦。其间的琐琐碎碎,过往的人烟好像电影剪片在我的眼前飞现,他们一道道闪着光,有的清晰疼痛,有的模糊温暖,有的绝望窒息。好似心里的跳蚤,眼里的飞蛾,扑腾着,在我的记忆之海底,往上涌起,翻滚,像是新陈代谢,要开始新时代。就像是旧岩浆要蓬勃出最后的能量,再归于平静。
许多年,提不起笔,每天的心头恍若巨石压着,沉重。
青春的矫情,我还是用了,青春,是我最不喜欢的几个词眼之一。
大概是自己的所谓青春在初二那年母亲生病前就停止了,亦或者是在我3岁时,父母离婚,父亲提包远去的背影里就戛然而止了。3岁那年,我似乎比任何一个人都清楚,他的离去对我来说是欢快的,轻松的,甚至是带着祝福的。
他们再也不用争吵,打闹了。
这都是些烂大街的故事,没什么听头。我从5对那年开始发觉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有趣的人,虽然大部分人无聊且无趣,他们做着与身边的人们一样的事情,说着一样的话,追求着一样的操蛋的个人利益,说白了,我认为自己特牛逼,但又觉得自己特傻逼。我自负又自卑,对,5岁的我已经有了这样的觉悟。以至于我直到高中大学,都认为恋爱就是一件“两个人相互取悦又浪费时间的过程”,鄙视那些幸福像傻逼一样的情侣。他们就好像我父母失败婚姻里的双方,正在跟我絮叨曾今他们也很恩爱一样,我觉得,甚至是深信,这些傻逼的情侣,早晚也会分手。
这大概是我从5岁开始的青春期,所以,导致我现在,遗留着一半未燃尽的幼稚,遗留着另一半一直燃烧的对于爱情的绝望,甚至是痛恨。
为什么这个集子,我特别想用这个来命名?
因为我不想在装逼,不想在假文艺,对于生活的种种操蛋的现实,我们没有办法告别,我要告别的是面对他们时,我的犹疑和躲避,我要告别的是自己的不坚定。
告别之前,还有很多话没有说完。如果不是我的老板今日让我们加班,应该还有很多可以写。
慢慢来,坐下来,跟自己和谈。
出差夜·武汉·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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