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能战胜对手,你就加入到他们之中去。
无论是合作还是竞争,说到底都是为了利益。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与竞争对手进行合作,建立战略联盟,即为竞争而合作、靠合作来竞争。
不是你死我活,而是你活我活,强强联手,携手共赢
在微软公司力小利薄时,根本无法完成自己的抱负向社会推出这项产品。比尔·盖茨想到了IBM。
双方合作的基础首先是对双方都有价值,而且是对方急切需要的一种价值。因此,合作的实质就成了“你为我用,我为你用”。在当时,IBM想向个人计算机方向发展,但它必须有合作伙伴。IBM虽然十分强大,但要完成此项开发,软件上仍需合作。恰好,微软公司在软件开发方面的小有名气和成果也是具有一定优势的。这样,二者一拍即合。
比尔·盖茨带领自己的团队,向IBM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不久,IBMPC研制成功了,微软DOS也因之而成为行业的惟一标准。由于IBMPC销量日增,MS-DOS的影响也与日俱增,为其开发的应用软件也越来越多,从而更加巩固了其基础地位。微软最终成了最大的赢家。
2004年4月2日,微软首席执行官斯蒂夫·巴尔默和SUN公司首席执行官兼主席斯科特·麦克利尼尔向全世界宣布:“微软和SUN将为产业合作新框架的设置达成一个十年协议。”这一对冤家亲密地坐在了一起,看来合作可以突破很多界限。众所周知,在过去的20多年中,微软与SUN之间从市场竞争、技术产品的竞争到两个总裁之间的口水战,明争暗斗从未停止过。但是现在双方合作了,巴尔默与麦克利尼尔亲密的样子比什么都有说服力。对今天的IT界来说,没有谁是不能合作的,也没有什么事是不能通过合作来达成的。微软与SUN公司的合作向我们说明了这一点。
微软与IBM的合作诠释了弱者通过与强者合作走上成功之路的道理。而微软与SUN公司之间的合作,则向我们展示了强强合作的一种双赢结局。
PS:此原理由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前董事长约翰·史密斯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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