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封信
一、美国宪法的核心思想:分权、制衡与限权。
1. 美国人民向政府“授权”:宪法实际上是契约,人民以契约形式将权力交给政府
(1)权力分割:原则是避免权力的高度集中
- 立法、行政、司法分立
- 联邦、州、市、县、镇都拥有自己一套完整的权力构架,各地政府由当地选民选出,各自为政
(2)权力的制约与平衡
三权中任何一个分支的法定权力都要受到另外两个分支的制约,三大分支互相制约,任何一个分支都不能掌握绝对的权力。
2. 美国人民对政府“限权”:宪法修正案(权利法案)
二、宪法文化
在美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分权和制衡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方面。宪法所依托的原理,已成为美国人思维方式的基础。
扩展知识:
1.伟大的妥协
第三封信着重讲了美国的制宪会议。历史上,美国制宪会议期间讨论得最激烈的就是各州的代表权问题,大州和小州争论不休,差点让制宪会议流产。最终制宪会议还是圆满结束了,这要归功于“伟大的妥协”。下面是这一事件的一些背景知识。
康涅狄格妥协案(the Great Compromise in the 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又称“伟大的妥协”。
美国拟定宪法草案期间,为了使大州与小州之间达成共识,康涅狄格州代表罗杰·舍曼(Roger Sherman)提出一项折衷方案,并最终获得大州、与小州的确认:
- 议会分成上下两院;
- 众议院中每个州的代表数目由州内自由民加上五分之三的奴隶的数目决定;
- 参议院中每个州都有两个代表,由州议会选举。
2.美国国会(参众两院)
宪法第一条指明了国会的结构、权力和运作方式。联邦政府所有立法权力被赋予由两院(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的国会。两院议员都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1913年以前,参议院的参议员由各州立法机构选举;在1913年通过了宪法第十七条修正案之后改为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
参议院由每州出两名参议员组成,共100人。参议员任期六年,每逢双数年便举行选举,改选参议员的三分之一。参议院主席由副总统担任,但除了在表决相持不下时,副总统并没有表决权。
众议院由各州按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共435名众议员。众议员任期两年,期满全部改选。众议院选出自己的会议主持者众议院议长。
在总统选举年的两年之后进行的国会选举称为中期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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