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消耗的同情心
2017年2月5日,阴,就像我此时此刻的心情。
早上跑步回来的路上,一辆车从身边呼啸而去,接着就看到一个大婶连带电车摔倒在我身边。妈呀,这么狗血的剧情居然发生在我身上,顿时手足无措,脑海里能想到只是我该怎么办,她会不会讹我啊。好在那个肇事者随后就停了下来。冷静一下,我负责打120,肇事者打了110交警队。我一直在车祸现场,大婶被我们拉到路边上,没什么外伤,嘴角出现一点血,让她起来活动活动,看有没有伤到腿,她死活不动,就半倒在地上。紧接着120来了,想送她去医院,耗费口舌都没能说服她去医院,说是要等女儿来。
一直在纳闷:110和120都来了,为什么她还不走,非得半躺地上,况且也看不出有啥大碍,人家肇事者也没说不负责任。后来才知道,我可能真的遇到碰瓷的了,大婶不是专门碰瓷的,可能当时被撞倒之后想要多要点赔偿吧。意识到这件事之后,感觉自己被欺骗的感觉,管他们要不要私了,我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本来遇到车祸,打个120是件天经地义的事情,结果我妈听我说后,把我骂的狗血淋头。怪我多管闲事,幸好当时肇事者停下车了,否则负责赔偿就是我了。我不否认,如果肇事者不在,我极有可能会成为替罪羊。但是,如果情景重现,我不知道会如何做,可能会考虑一下,最终还是会拨打120吧。
事情还远没有结束,我爸晚上回来,知道这件事后,坚决反对我第二天跑步,害怕肇事者嫌我多管闲事,报复我。本来还理直气壮的我,这时突然怂了,意识到自己做完好事的后果。
小时候,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要乐于助人,可长大后,当我们有能力帮助他人时,却犹犹豫豫。不知什么时候,授人玫瑰,手留余香变成了惹祸上身。
老人摔倒扶不扶的问题背后不仅折射出的是社会道德的丧失,更反映出了这个社会病态。
从社会道德上讲,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心怀善念,就不会有肇事者逃逸,也不会让碰瓷事件愈演愈烈,我们的同情心也不会一直被消费。从社会法律上讲,如果有完善的权威的法律系统,如果每个人学法守法,那么上述问题也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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