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寒假期间,我曾与一条小狗相识。当时它傻头傻脑地跑到我家院子里,我看它可爱,就将属于虎皮(我家大蠢狗)的隔天油饼撕了一半儿给他。第二天他又来串门,我就又去撕油饼。过来看姥姥的姨妈见了,说:“妥了,这狗以后就撵不走了。”
后来有一天早上它真的待着不走了。那天天空飘着小雪粒,它在台阶上玩耍,带着一点儿小害羞。小小的雪粒落在它的头上、身上,惹人怜爱。 那天它一直跟着我。有时我去西房里拿东西,它也跟着。姥姥见了,就大声呵叱它,嫌它脏。我有些不好意思,就让它在厨房待着。它很乖。我切菜时,它就卧在炉子旁。我喂它黄瓜它也吃,喂它山药它也吃。厨房里十分暖和,我们并不孤独。
那天下午我去后院铲雪,它也屁颠屁颠地跟着去。虎皮见了它,以地主的身份发出警告。它竟然不服气,扭着圆滚滚的身子,在能埋没自己四蹄的雪地里向前跑了几步,仗着我在身后,向虎皮瓮声瓮气的吠叫着。我觉得很可笑。同时我惊讶于它的勇气,也很赞赏它的行为。我去村北头倒雪,它跟在我身旁,偶尔跑到小推车前边。这种感觉真的很好。 这一天我相信它跟我很亲近。
晚上妈妈回来了,告诉我这是邻居家的狗,要我送回去。我摸摸它,把他抱到邻居家的院子里。吃过晚饭,我跟姥姥看电视时,隐约听见它在挠大门,好像十分焦急,还伴随有呜呜声。它一定以为这是它的家了。我没有去开门。它挠了了好久。晚上睡觉时我有想这件事,我想:它这么勇敢,一定是条好狗。不如我去向邻居讨了来。然而我只是想了想。第二天它没有再来。以后都没有再来。我也以为这件事不过是个小插曲罢了。
暑假回来的某一天,我站在门外的胡同口。偶然看见它和另外几条小狗相跟着跑过。经过我面前时,它看了我一眼。我认出了它,嗬,长大了,还是精明矫勇的样子。而它未必记得我。它看我的眼神很陌生,或者,是嘲讽和不屑。此时,我突然有一种悲凉感——我与小狗,终成陌路。
大二的冬天。有一天晚上下自习后,我去图书馆看书。坐在开着暖气的图书馆里,看着一本不太能看进去的书,我忽然就想到了它——那条精力充沛,忠诚矫勇的小狗。它曾是我可爱的朋友。
后记:看过莫言的《生死疲劳》后,我相信动物也有感情,动物也可以和人类交流。后来又经常看与动物有关的动态,更加喜欢猫猫狗狗了。它们有自己的感情,它们值得被珍惜。
图为我家小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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