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被历史学教授给震惊到,我也不会去查阅中国历史上大名鼎鼎的海盗首领。各位一定知道郑和下西洋的远洋舰队是多么的恢弘与壮阔。但你不一定知道中国第一个大规模的“海盗王国”的首领郑芝龙,就是郑成功的父亲。郑芝龙是福建南安人,十七岁时,赴澳门依随舅父黄程,到过马尼拉学会了葡萄牙文,他后来又去日本经商,娶了日本女人田川氏做妻子。1628年受明朝朝廷招抚,官至都督同知。
实际上,世界上像郑芝龙这样规模的海盗军团在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他是明末清初东南沿海第一大海盗。鼎盛时期,海盗军团拥有战舰600余艘,海盗15万人,这也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海盗帝国,它几乎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鲜为人知。
受冒险小说和影视作品的影响,我们对于海盗产生了极端的刻板印象。海盗们长相野蛮,酗酒、粗鲁、腿上装着假肢,肩膀上有一只金刚鹦鹉。这些海上盗贼神出鬼没,四处打劫,对旧世界和新大陆形成不小的威胁。
但历史上真实的海盗跟我们想象中的完全是两码事,他们并非是“极度邪恶”的人,大多数海盗都是不公平制度的受害者,他们是近代民主制度的实践者。为什么这么说?
在荷马史诗中,希腊英雄也当过海盗,比如史诗《伊利亚特》中的英雄阿基里斯就曾自夸掠夺过不少人。《奥德赛》中的英雄奥德修斯,也把海上劫掠视为正常行为,他曾毫不羞愧地说“我攻陷城市,掠夺妇女与金银珠宝,然后分给同伴。”
在古希腊时代,海盗与海军的唯一差别,就是实力与规模。传说亚历山大大帝抓到过一个海盗头子,审问对方为什么打劫船只。海盗回答:我的行为正如同陛下在地中海的东征西讨,区别只在于我只有小船,所以被称为海盗,陛下您带领舰队,所以被称为皇帝。大帝哑口无言,事实确实如此。
十八世纪初期,在太平洋海岛上,随处可见怒气未消的贫穷水手,他们身无分文,四处游荡,心底翻涌着怨恨,走投无路之下只能结成一个个小团体干起老本行,变成了海盗。可以说,英国和法国的海上争霸,直接促使了近代海盗的诞生。
在那个年代,海盗船是木制帆船,里面潮湿、闷热、令人作呕。因为十八世纪的帆船无法做到完全防水,就算是风平浪静的日子,船舱里也会渗入海水,一旦遇上风浪,船舱内几乎没有任何干燥的地方。水手们住在潮湿的船舱里,吊床一个挨着一个,盖着能拧出水的毯子,闻着霉味和臭气。
因为食物不易保存,船上的鱼和肉都散发着挥之不去的恶劣味道,淡水密封在木桶中,时间长了也变了质,必须配上朗姆酒才能下咽。当时水手的主食是一种叫“磨牙棒”的饼干。说是饼干,其实跟石头差不多,因为要防腐,这种饼干经过反复烘焙,所以异常坚硬,在吃之前必须用榔头砸碎,然后泡进汤中。磨牙棒不发霉,却招虫子,饼干上经常会见到蛆虫,以至于很多海盗船吃饭时必须吹灭蜡烛,以达到“眼不见心不烦”的效果。
海盗船上都是自愿入伙的,他们通过选举决定船长人选,如果对选出来的人不满意,还可以投票弹劾。水手们定期开会,投票决定一切事务,比如要航行去哪里、攻击什么人、囚犯的处理,以及如何处罚违规的水手。
因为所有事都投票解决,不需要船长决策,所以海盗船上实现了原始民主。这种制度的好处显而易见,对空间和人口有限的海盗船来说,民主制度有助于团结所有人,不仅能消除纠纷,还能公平公正的分配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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