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你提及合作的对象总莫名其妙失信,逻辑自洽的说法,完全没有道理。
道理就是为了说服他人的,如果看到结果在向着你所想象的方向前进,那就说明你做的对的,至于其他不成功的合作,总是有道理的。这个道理,可能在对方手里。
你为这种失信而生气,但是如果理解对方的各种因素,或许这就是一个具体情况,想做和做得到是另一回事。或者你眼界过高,评判人太严格,或者你能力卓越,看他人总吹毛求疵。
你不是千里马吗,也曾遭遇被人毒打的故事,你怎么希望所有人理解你的标准和想法。
为了他人的好,可是你应该首先照顾他人的利益,而不是企图告知。利益面前,人们才会保持高度的自律,而不是去套上道德枷锁。
有一天,伯乐说他非常善于治马,可以帮大家治出千里马,于是伯乐就用烧红的烙铁在马身上打上印记,拿剪刀修剪马的鬃毛,削平马掌,给马戴上马笼头,还用缰绳把它们拴在一起。经过这么一番折腾,十之二三的马都死了。然后,伯乐不让它们吃草,不给它们喝水,用皮鞭和竹条把马赶出去比赛,看谁跑得快,再这么一折腾,马已经死去一半了。这一切是谁造成的呢?当然是伯乐!
让一部分马获得了快乐,牺牲了大部分马的快乐,甚至给大部分马带来了痛苦,这样的快乐还能算是快乐吗?显然不能。那如何才能让所有的生命都收获幸福和快乐呢?
庄子认为只有“无为”才能做到。
庄子继承了老子“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庄子认为,天地看起来没有做什么,但是天地间的万物都自然繁衍,生生不息,这是一种集体的“无为”状态。“无为”就是依靠本能和本性去生活,没有过多的人为干预,也没有多余的欲望和私心。
但我们人类所谓的快乐和幸福,都包含某种目的,这是一种“有为”,而这种“有为”很多时候其实是建立在伤害他人的基础上的。就像伯乐发现了千里马,却伤害了大量不是千里马的马一样,这种“有为”的快乐不是真正的、普遍意义上的快乐。
所以,庄子提出了“至乐无乐”。
他认为真正的、普遍的快乐,是大家都不去刻意追求快乐,不以快乐为目的,尤其是人类不要去为了追求自己的享乐而伤害自然万物,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美好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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