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JOJO加的几个社群,仿佛变成了死群,牛市的时候,群里热闹非凡,每分钟能弹出上百条消息。
而现在只剩下一些平台社群时不时弹出消息,无外乎一些韭菜们在破口大骂平台。
交易平台居然被用户占便宜
似乎被平台黑钱黑币已经司空见惯,很少有人要去法院起诉,最多就是聚众去交易所的办公地点闹!
大部分用户觉得既然政府不提倡咱们玩数字货币,那法律肯定会把这当成非法交易,就算告了无济于事,算了算了,我忍!
然而,JOJO前几天听了个消息,居然是用户要占交易平台的便宜,结果呢?反而被平台告到法院去了,而平台居然还告赢了?!
国家不是禁止交易吗?
交易平台不是非法经营吗??
这TM是怎么回事?!
法院判决比特币交易纠纷
2018年8月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涉及平台与用户之间的比特币转账纠纷的案件。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7年3月8日,用户李某在Coinnice平台成功注册,并做了KYC,绑卡等动作。之后的3月9日,这个平台升级,结果就摆乌龙给李某多转了5个BTC。3月11日的时候,李某在平台上把币给卖了,然后从平台提现了4万多。
事后,平台发现了BUG,想追回这些钱,结果钱都到手了,用户当然不干了,平台就提起了诉讼。
在法院认定的事实中,很容易看出,李某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但是李某还是坚持上法庭。
为什么呢?
在2017年时,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对比特币交易所的各种关停行动,其中,社会上也出现了各种各有的舆论,在普通民众中就形成了“比特币是非法的”,“交易所是非法的”的认知。
结果呢,一审,法院判决平台胜,不服,李某上诉。
在李某的上诉中,多次提到,平台无资质,没有向电信管理机构登记备案,比特币交易违法等等理由。这意思就是,你一个被官方宣布为非法的比特币交易平台,本身就不是什么正经玩意,你居然还想告我?!
平台这边就拿出各种证据了,老子公司业务属于居间服务,并非金融机构或支付机构,因此不属于《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的适用对象,亦无需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另外,《服务协议》签订于2017年9月30日国家禁止在中国境内从事比特币交易前,协议有效。
所以,法院二审最后是怎么判的呢?
很简单,总结一下,就两个字:“还钱”!
比特币作为物品受法律保护
法院的判决中,最后还明确说明了一点,那就是一码归一码。管他交易平台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这都不影响你返还不当得利!
这样的纠纷判决,避开了棘手的平台合法性,比特币的数字资产性质等问题,直接从民事纠纷角度入手,简单而有效!
这里判决最值得玩味的一点,就是说这件事情叫做“不当得利纠纷”。那么,这里首先就认可的一个很重要的点,那就是比特币本身是一种有价值的物品,而这个物品的所有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所以当我们被平台黑的时候,是不是可以看一下相关法律可以从哪些方面支持我们,看看人家一小平台,都知道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我们就不要动不动就上天台,伤害的不仅是自己的身体,还有家人的心啊!
不过这件事其实就像银行多吐了钱给我们,少取了钱,银行说离柜概不负责,币被黑了,交易所说风险自担,也是有意思,各位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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