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远行的列车上,窗外的景物模糊得快速向后驰去,家离我越来越远了,从四川到内蒙古,第一次出远门,这一走就是两千多公里。想起父母送我进站时的依依不舍,母亲泪眼婆娑的紧紧抓住我的手不放开,我的鼻子不禁又酸了起来。
离开家,只为了一个男人,一个穿军装的男人——刘小勇。那年他从内蒙古包头来到四川安顺。认识他是在二十九天前……
我是父母的独生女,在一家移动营业厅当业务员。那天的天空很蓝,阳光明媚而温暖,我穿着一袭蓝色的连衣长裙,乘坐公交车去上班。眼底是挡不住的黑眼圈,昨夜为朋友庆生,去夜店喝酒玩乐到凌晨才回家。疲惫不堪难掩心底落寞。平常这样的生活总让自己觉得极度空虚。
在公交车上了邂逅了他,第一眼看到的他,二十多岁,一身整洁笔挺的绿色军装,中等身材下,身体结实,侧脸可见的是精神、俊朗的五官,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的眼镜,眼神明亮、斯文,仿佛有火苗闪动……
顺着他的眼神,我注意到,前方不远处的一只纤细的手成剪刀状,此刻正从一位中年男士的口袋里夹出一个黑色的钱包。我倒吸了一口气。
突然之间小伙子了向前跨了一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伸出手,抓住小偷的手腕和胳膊,用力反转扭到了身后。他的举动让周围的人们惊呆了,小偷突然被钳制住手臂,不知道该怎么应对这尴尬的场面。
军人伙子怒气冲冲喊道:“你在干什么!”说着,便要给小偷一拳,但被小偷躲过了。
“当兵的,你板命嗖?关你锤子事撒。”小偷羞愤的说。
“你个渣渣,老子一耳屎把你扇到西伯利亚去,让你娃抱到北极熊当爸!”中年男子发现自己的钱包险些被偷,震惊之余愤懑难平,拉起小贼,披头就是一巴掌。
小偷也急了,用头顶了过去,一下子,整个车厢都骚动起来,就近的两个男人原来是同行的,纷纷回身动起手来,群殴小贼。
推搡间,我的脚被当兵的小伙踩到,站立不稳,向后一个趔趄,凉鞋的带子随即被扯断。
“喂!我的鞋子!”我朝当兵的小伙子喊到。心里又羞又恼又害怕。我招谁惹谁了。军人小伙见小偷被控制住了,就慢慢退了回来,看了看我,说了声“对不住了。”
“西门口到了”公交车播报语音传来,门一下子打开了,中年男人忙拨打110报警,小偷被按在座位上,想跑跑不了,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几个乘客纷纷下车,我也慢慢挪步下了车。
军人小伙在我身后下了车,“那个,小姑娘,你的脚没事儿吧?”
“脚没事,鞋有事,带子断了,走不了路了!”我委屈的说。虽然对他见义勇为的举动有好感,可我是无辜的。
军人小伙挠挠头,一脸的歉意,看看鞋又看看我的脚,“那,你去哪里?要不,要不我扶你过去?”
想想还有不算近的几百米的距离,于是就让他屈起胳膊,我拽着他胳膊肘的衣袖,像兔子一样一步一蹦的到了公司门口,他再次道歉后便离开了。
早上开始的忙碌持续到了中午,办业务的人才渐渐少了,这时,一个盒子出现在了我的桌子上,我忙抬起头,竟是还是那个小伙,此刻正红着脸,眼带笑意的看着我小声地说,“你试试这双鞋,穿着应该合适。”说完放下东西转身就走,留下我一脸的懵。同事小莉赶忙凑过来问我,“哇!哪来的帅兵哥呀?”我回过神,再次看向门口,已经没了他的踪影,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双白色的运动鞋。36码,正好是我脚的尺码。
第二天,他又来了。递给了我一张身份证。
“给我办张电话卡。”原来他叫刘小勇,二十七岁,正好大了我五岁。
“谢谢你的鞋,很合适!嗯~多少钱,我还给你!”我的脸上红辣辣的。
“不用,不用!是我应该的。”他急忙摆手,他斯文的脸上,浮起两团可疑的红云。
第三天,他再次来了,“交话费。”我强忍住不让自己笑出来。这次他主动约我,为了感谢他,我决定请他吃饭。
我们聊了起来,原来他来从内蒙古大草原上的一个边防营,是名营长,来到四川安顺是为了征兵。从这里招一百名士兵回内蒙古边防营。
我问他怎么知道我穿36码的鞋子,他说“我隔两三年就要从各地带回内蒙边防营一百多名士兵,他们很多都是十七八岁的男娃,第一次离开父母和家,到遥远的部队去,我从他们父母手里接他们走,我就得像他们的哥哥一样照顾他们,对他们的着装操心的多,自然心里就有数了。”吃过饭,他抢着付了钱。
后来,他经常给我打电话聊天,也约我吃饭,饭后总是抢着付钱。他会给我讲军营里的故事,给我讲内蒙古大草原,草原上的天空是蔚蓝、高远的,葱郁的大草场一望无际。草原上的牧民们骑马放牧,自由驰骋,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部队的军营生活就是整齐的步伐、嘹亮的军歌、潇洒的军装,重复而紧张,但是在部队生活中,没有尔虞我诈,没有口蜜腹剑,有的是战友之间的兄弟情谊和当兵的荣誉感。他们就这样守着中蒙边界的国门,保卫着这一方国土的安宁与平和。
我向往草原上的日子。幻想着蓝蓝的天空下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风儿吹起,碧绿的波浪,延绵万里。我想在草地上放一只风筝,让风筝自由自在的飞在蓝蓝的天空中。
他每次出现时,都是干干净净的,仿佛带着草原上温暖和煦的阳光和青草气息,他和我身边那些男孩子很不同,从不矫情,从不幼稚颓废。他生在承德,家庭条件一般,刚到部队成为新兵时,他不高又很瘦,业务水平非常差,他就用不服输的精神,咬着牙拼了命似的练习,业余时间更是用功学习读书,之后不久,他样样都能拿到集体中的第一名,之后他踏踏实实的靠自己努力升成了营长。积极乐观的他总是热心的帮助别人,对我是无微不至的照顾。
认识十天后,他要我做他的女朋友,我羞涩的答应了。
认识他半个月后,他问我“愿意和我去内蒙古吗?”守着边防,这个男人的心孤寂和落寞太久了,以至于他迫切的渴望拥有一个家。他强烈的要求我和他去内蒙古,他说一定会努力给我创造一个幸福的家,我没有答应。
直到他要走的第二十五天,我决定放下一切,跟他走!他一直在守护国家,那就由我来守护他吧!
用了两天的时间,我和他说服了父母。他带着新兵们先回了内蒙,两天后,我踏上了列车。
火车到站了,我走出了车站,内蒙古的天空很蓝,我穿着蓝色的运动装和一双白色运动鞋,他在出站口等我,穿着笔挺的绿色军装,一脸灿烂的笑容!
“欢迎你,我的第一百零一个兵。”我笑着投入他的怀抱!
三个月后,我们结婚了,我住进了部队里的家属楼,成了一名军嫂……
两年后,我们的儿子希希出生了,寓意是满满的希望……
五年后,为了孩子,上园、上学,我带着孩子独自搬到了包头市,当孩子生病时,当家里需要换灯泡时,需要买米买面时,我也曾夜里默默地流泪,可我知道,在他的心里是对我和儿子更多的愧疚。每隔几周的周末,我会开车去边防营看他,他都会开心的陪我过周末……
八年后,我们把我的父母接到包头居住。
十年后,他复员了,我们全家定居在包头,过着幸福而平淡的日子!
谈起往事,大家还会笑称,我是小勇接回来的第一百零一个兵。回忆在一起的笑和泪的日子,我从没后悔过。
没错,我就是他接回来的,第一百零一个兵。第一百零一个只守护他的兵!每个军嫂,都是守护自己爱人的第一百零一个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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