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回顾语法,突然有所感悟,记录如下:
英语的5个基本句型在主语和谓语部分的变化或者说花样很少,我认为可能是因为主语部分和谓语部分变化会导致理解困难,不好识别关键信息的缘故,因为英语依靠谓语部分识别时态,需要通过动词形态来表达、传递该句子所描述情形的发生时间,通过主语传递动作主题或者所描述对象的主体,而宾语存在不同的表达方式,这与主语和宾语是一对多关系有关。
上面的要纠正一下,存在复杂的主语,主要是因为存在用短语承担功能的情况,所以短语这种情况需要重点解决。同样宾语也存在同样情况,甚至更为复杂,所以需要先从短语及其修饰词做主语的情况入手解决。谓语部分相对明显,情态动词加动词原形,表达情绪,助动词加动词原形传递时态,分工明确。谓语部分可以有动词或动词短语承担。
在英语这种语言当中,每个句子一定分为两个板块。一个是句型结构,另一个是修饰。而我们想要分清楚定语、状语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能够清晰地分出五种句型结构。结构就相当于树干,而修饰就如同树的叶子和花朵。它们可以让树看起来更生机勃勃。
为什么要区分定语和状语呢?目的就是为了确定翻译顺序,其中后置定语都在名词或代词前翻译,状语在谓语前翻译
还有一点,关于英语应该按照分类的思想去理解,即英语的词汇按照特征分类的结构需要掌握,因为能归类的都是具有相同特征的一类事物,所以记忆起来相对容易,便于提纲挈领的掌握此类词汇。
of 结构是一对多的关系,有点像单刀双置开关,可以归纳的性质或者不变一直与其他概念组合形成新的指向,(可以概括群体性质,更多的是一个具体的事物)的词汇被放置在of前,多变,变化的部分在of后面,表现的是个体的特性,事物的属性(因为某些属性涵盖的面积非常广,并不适合作为具体对象存在,更多的是客观的外在表象,比如红色的叶子,leaves of red ,如果把red作为主体,一来没有承接物,是悬空的,二来,红色是一个广泛存在的属性,并不适合作为主题存在)英语看来是种面向对象的语言,哈哈,描述一个物体,先是调用叶子这个函数,然后再传入形参作为属性。英语似乎在行文中存在类似运算符号的优先级关系,知乎有相关文章分享
对于英语来说,一句话所传播的意思是最重要的,因为英语重视效率,语言追求准确,所有的表达形式围绕着在准确的情况下,尽量缩短语言,
article 部分存在a,an的区别应该是因为发音的时候,连续的辅音或元音会导致像口吃一样,不优雅,发音需要嘴唇一张一合,所以存在一个article选用的原则。
从句部分我认为就像括号内的补充性说明一样(针对不同的,需要细化、精确的概念做进一步的阐述,目的在于使整句话包含足够别人理解的信息),既然存在对不同概念进行进一步修饰说明,就肯定会有范围,一个从句应该具有很明显的范围标志,那么如何识别这样的标志呢?
目前选择扇贝的考研长难句做辅助,我应该先去翻译写作的结构思路,从big picture开始,提纲挈领的掌握这部分知识。
Q1:英语中 什么时候两个名词可以连用 什么时候两个名词需要中间加of 比如 交通问题,为什么可以写成traffic problems 为什么不写成problems of traffic
Q2:希望老师能够根据自己的理解和经历还给一些思路,我在做题的过程中,发现大多数情况下,两个名词或词组中间有of,但是有时候没有,当前面的名词接近形容词,那么可以能不加of,但是这句话。
the predonminant one is climate change. 为什么不写成the change of climate. 请老师给一些经验,什么时候加of, 什么时候不用加。最好能有例子。感谢
A1:
1 当一个名词起到修饰和限制另一个名词作用的时候,两个名词可以连用 eg
telephone number, family member, apple tree
2 当两个名词有所属关系的时候,名词用of连接 eg
the windows of the house, the title of the article
3 语言应力求简洁明了。当一个名词可以起到修饰作用(做定语),就不用of构成介词短语做定语。您举的例子就是如此。那么说也不是不行,只是太拽文了,书呆子气。就像说苹果树大家都懂,您非得说结苹果的树木一样。 约定俗成。
A2:
网友的问题,实际涉及“名词作定语”还是“介词短语作定语”。其格式为:
- 名词(定语)+ 名词(中心词):climate change
- 名词(中心词)+ 介词短语 (定语):change in climate
第一种情况简练,但不好把握。
第二种情况啰嗦,但需要找一个合适的介词。例如网友的例子,不是of,而是in (表示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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