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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非人之天性!

爱“美”,非人之天性!

作者: 日广日广 | 来源:发表于2017-03-15 16:15 被阅读0次

    【书籍】:《美学四讲》

    【作者】:李泽厚——著名哲学家,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巴黎国际哲学院院士、美国科罗拉多学院荣誉人文学博士,德国图宾根大学、美国密歇根大学、威斯康星大学等多所大学客座教授,主要从事中国近代思想史和哲学、美学研究。

    美学是什么?

    美学是一张不断增生、相互牵制的游戏之网,一个开放的家族。是多元化的。

    哲学是探索人生的真理或人生的诗意。哲学是科学加诗。——李泽厚

    哲学有科学的方面和内容,既有对客观现实(自然,社会)的根本倾向做概括领悟的方面但并非某种科学的经验论证;同时它又有特定时代、社会的人们的主观意向、欲求、情致表现的方面,包含有某种朦胧的、暂时还不能被科学所把握所规定的东西,这东西总与人的存在或本质、人生的价值和意义、人的命运和诗情纠缠在一起。

    (此表划分太粗糙,太简单化,太不精确,暂作参考)

    为什么美学属于哲学学科?

    美的哲学所要处理、探寻的问题,深刻涉及了人类生存的基本价值、结构等一系列根本问题,涉及了随时代而发展变化的人类学得历史本体论。

    美是什么?

    格式塔心理学——认知心理学

    格式塔心理学同构说:从物理学和生理学出发,提出由于外在世界(物理)与内在世界(心理)的“力”在形式结构上有“同形同构”或者说“异质同构”关系,即它们之间有一种结构上的相互对应。由于事物的形式结构与人的生理——心理结构在大脑中引起相同的电脉冲,所以外在对象和内在情感合拍一致,主客协调,物我同一,从而,人在各种对称、比例、均衡、节奏、韵律、秩序、和谐……中,产生相互对符合的知觉感受,便产生美感愉快。

    格式塔“同构说”审美性质的来由:

    李泽厚:人的这种生物性的同构反应乃是人类生产劳动和其他生活实践的历史成果。格式塔心理学纯从生理上无法解答完整解答审美素质之成为美的问题。

    审美感知的形成,就个体来说,有其生活经历、教育熏陶、文化传统原因;就人类来说,是由长期的生活实践,在外化的自然人化的同时,内在自然也日渐人化的历史成果。即在双向进展的自然人化中产生了美的形式和审美的形式感。

    只有把格式塔心理学的同构说建立在自然人化说(主体性实践哲学——人类本体论)的基础上,使“同构对应”具有社会历史的内容和性质,才能进一步解释美和审美诸问题。

    美的本质即美的根源何在? ——自然的人化。

    马克思主义主体论实践哲学(人类学本体论)美学观:美的本质、根源来于实践,因此才使得一些客观事物的性能、形式具有审美性质,而最终成为审美对象。

    自然事物的性能(生长、运动、发展等)和形式(对称、和谐、秩序等)是由于同人类这种物质生产中主体活动的合规律性、形式产生同构同形,而不只是生物生理上产生的同形同构,才进入美的领域。

    因此,外在自然事物的性能和形式,既不是在人类产生之前就已经是美的存在,就具有审美性质;也不是由于主体感知到它,或把情感外射给它,才成为美;也不只是它们与人的生物生理存在有同构对应关系而成为美;而是由于它们跟人类的客观物质性的社会实践合规律的性能、形式同构对应才成为美。

    从美学看,这个史前期的悠久行程,在主体方面萌发和形成审美心理结构的同时,在客体方面即成为美的根源。不是个人的情感、意识、思想、意志等“本质力量”创造了美,而是人类总体的社会历史实践这种本质力量创造了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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