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手经信卫,谈了几个分公司,但在命名方面发现有问题,因此决定启动更名手续。
经咨询省工商总局,得到如下答复:“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1)国务院批准的;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3)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更名根据以上规定,感觉更名也不是那么复杂,拟了以下几个名字:
更名大部分朋友觉得最后一个名字好,也有觉得第三个好的,是否要请专业起名人士算算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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