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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为什么进贾府?探亲只是幌子,贾母却知道,她是贾府童养媳

林黛玉为什么进贾府?探亲只是幌子,贾母却知道,她是贾府童养媳

作者: 王玄陵小文库 | 来源:发表于2024-08-04 09:08 被阅读0次

    林黛玉为什么进贾府?是为了走亲戚吗?小说的确是这样交代的,但是如果你对此毫无疑问,说明你不适合读这本书。

    作者神乎其技,所谓“绛树两歌,一声在喉,一声在鼻”,他一面告诉我们黛玉是为探亲,另一面又告诉了我们其中另有隐情。

    这个隐情其实藏的并不深。

    01 抛父进京

    林黛玉进贾府是在第三回,这一回的标题是“林黛玉抛父进京都”“抛父”这两个字,就把林黛玉进京的性质点出来了。

    “抛父”的意思是很明确的,就是指抛弃、抛下父亲,对照后文的内容来看,会发现这两个字用在这里是很贴切的。

    因为林黛玉从六、七岁进贾府,直到父亲林如海去世,这期间一住大概就是三、四年,却从来没有回家探视过老父亲。

    一个口口声声羡慕别人有父母的人,怎么会对自己的父亲如此绝情?

    同样是客居在贾府,我们对照薛宝钗、史湘云来看,就能发现这其中的端倪。

    从小说正式开篇,前八十回中,史湘云前后三次进贾府做客,有的时候是她自己去的,有的时候是贾母派车去接的。

    史湘云父母双亡,靠跟着叔叔、婶婶过活,饶是如此,她不过每次在贾府住些日子就走,得闲了再到贾府中住些日子,这才是走亲戚的样子。

    再看客居的薛宝钗一家,和林黛玉一样,在贾府一住就是好几年,这显然不是正经走亲戚的,可知薛宝钗一家的客居是另有隐情,或者是别有所图。

    当然,这其实也不是什么秘密,薛家寄居在贾府,除了有避难的需求以外,最重要的原因是争取和贾府的联姻。

    虽然住在贾府,但是薛家有自己独立的买卖,各种花销也是由自己负担,和贾府的家务没有太多干涉,由此可以表明她们是探亲寄居的身份。

    但林黛玉就不一样了,林黛玉的衣食住行全部由贾府供给,和贾府的太太姑娘一样拿月例银子,贾母也不止一次表明她是“我们家的女孩儿”

    由此可知,林黛玉非但不是走亲戚,甚至连寄居都算不上了,她已经从身份上融入了贾府这个大家庭。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要知道林家也是名门望族,更何况林黛玉还是独生女儿,林如海怎么会把她交给贾府抚养呢?

    我这里用了“抚养”一词,是因为“寄居”、“寄养”都无法定义林黛玉在贾府中的身份,以林家的身份地位和经济实力来说,如果是单纯的“寄养”,林家不可能不支付林黛玉的各项开支费用。

    就连《水浒传》中的鲁智深,到五台山出家的一应费用,都是由赵员外负担的,更何况是独生女儿林黛玉。

    所以,从林黛玉在贾府的待遇来看,用“抚养”一词应该是更贴切一些,“抚养”就意味着林家交出了林黛玉的抚养权——即,把林黛玉送给了贾府。

    02 收养孤女

    我得出以上结论,是有着充分证据的。

    同样是黛玉进京的第三回,只标题就有三个不同的版本,除了上述通行本中的“林黛玉抛父进京都”外,另外两个如下:

    一、荣国府收养林黛玉(甲戌本)

    二、接外甥贾母惜孤女(戚序本)

    单看这两个标题,我们都能感受到一种扑面而来的凄凉之意。

    这里我先不表达我的看法,我只是引用两位权威人士的批语,来揭示这两个标题背后隐藏的含义。

    “收养”二字之侧,有脂砚斋的一句批语:

    “二字触目凄凉之至!”

    “孤女”二字之后,有红学家陈其泰的批语:

    “父在不能称孤。”

    古代对父母之亡有专门的称呼,如果父亲去世了称为“失怙”,母亲去世了称为“失恃”,如果父母双亡自己又没有成家,这种情况下才被称为“孤”

    这在古代是一种常识,所以陈其泰就指出了这个错误,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尚在,此时的林黛玉是不能称“孤女”的。如果称之为“孤女”,岂不是在诅咒林如海早点去死?

    作者天纵之才,不可能犯这种常识性错误,这就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林黛玉确实成了“孤女”,所以脂砚斋才说“触目凄凉之至”

    否则,如果林黛玉只是去贾府走亲戚,又有何“触目凄凉”可言呢?

    那么,林如海还活着,林黛玉为什么可以被称为“孤女”呢?

    结合者上面“抛父”部分的分析来看,就只有一种可能性,即:林家交出了林黛玉的抚养权。

    如此一来,林黛玉虽然有父亲,却从此再也得不到父爱,只能孤身一人接受贾府的抚养,上没有父母的教育,下没有亲生兄妹的扶持,所以才被称为“孤女”。

    这样一来,就能解释“抛父”、“收养”、“孤女”,这些表面看起来极不合理的措辞。

    然而,“抛父”二字,却能更深层次的揭示林黛玉进贾府的原因,也能解释为什么林家心甘情愿交出了黛玉的抚养权。

    前面已经说过了,“抛父”二字并不存在歧义,就是抛弃、抛下的意思。林黛玉的母亲刚死,她就不得不抛下父亲,投入到贾府的怀抱,这说明她有不得不为的苦衷。

    林如海在劝解黛玉的时候说道:

    “汝父年将半百,再无续室之意......今依傍外祖母及舅氏姐妹去,正好解我盼顾之忧。”

    这番话有明显的“托孤”意味,也可以看得出他不得不为的苦衷,也可反证黛玉此行进贾府的性质。

    有人说,林如海此举是在规避政治风险,为了使女儿不受牵连,所以才把林黛玉送到贾府庇护。

    我认为,这是毫无证据的臆想。

    首先,黛玉进贾府是贾母派船来接的,如果是为了躲避抄家发配等祸,不可能进行的这么光明正大,贾府也不见得敢招惹这样的麻烦;

    其次,林黛玉进京由贾雨村护送,如果是为了避难,林如海不可能把这么重大的事情,交给非亲非故、不知底细的贾雨村;

    第三,从结果来看,林黛玉进贾府以后,林家一直都是风平浪静,直到三、四年后林如海去世,并不存在想象中的政治危机。

    那么,林如海又为什么要把黛玉托付给贾府呢?

    03 绝嗣之痛

    林如海的那番劝解之辞,暴露出了他不得已的苦衷。

    劝说林黛玉进京,为什么要说自己“无续室之意”,两者之间有什么必要联系吗?

    没有夫人照顾黛玉只是表面原因,最关键的原因是——林如海无子,而林黛玉又是独生女,所以林黛玉要承担起为林家承嗣的责任。

    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对于林家这样的列侯世家,没有子嗣可以说是天大的问题。

    此时的林如海年将半百,作为原配正妻,贾敏如果活着也应该四十有余,而此时的林黛玉只有六七岁,说明贾敏生黛玉的时候已经三十大几,可以说是大龄产女。

    而林如海的几房姬妾都没有子嗣,这就说明林如海的生育能力有限,再加上林如海本身疾病缠身,可以说是朝不保夕。

    这种情况下,他说“无续室之意”,就说明林如海不可能再有子嗣。

    在这种情况之下,考虑承业子嗣的问题,就成了林如海面临的当务之急。

    按照常规,此时林如海有两种选择:第一,从同族子弟中过继一个孩子;第二,为林黛玉招赘一个夫婿。

    按理来说,这两种选择对于林家来说都很简单,但是却存在着巨大的隐患。

    首先,林黛玉此时只有六、七岁,距离谈婚论嫁至少还有七、八年的时间,而林如海的身体每况愈下,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撒手西去。

    如果在这期间林如海去世了,那么招赘的事情就难以施行,到时候作为女子的林黛玉,不具备继承林家家业的资格,林家的家产就会被林家的族人所瓜分。

    更何况,招赘的人终究是外姓,林家人丁单薄,林如海连个亲兄弟都没有。在这种情况之下,林如海去世以后,没有任何人能约束这个招赘的女婿,林家的家业就落入了外人手中,林黛玉的结果可想而知。

    其次,如果是过继也是同样的道理,因为过继的孩子和林黛玉没有感情,而身为林家合法继承人,又掌握着林家所有的权利和财富。

    因此,如果林如海去世,林黛玉同样要面临着孤立无援的境地,林家的家产大概率上会被外人霸占。

    这种情况是林如海不愿意看到的,同样也是贾府不愿意看到的,除了亲情的因素以外,还关系林家数代人积累的巨大财富。

    而且,林家的家产当中,本来就有一部分是属于贾家的——贾敏出嫁的时候正值贾府鼎盛时期,她的嫁妆至少也有几万两银子,这是属于贾敏的私产。

    基于以上的背景,常规的两种择嗣之路就走不通了,为了保住林家的家产,更为了林黛玉日后能够有人照顾,林家就只能另辟蹊径。

    04 兼祧承嗣

    在《红楼梦》成书的年代,也就是乾隆初年,颁布了一项新的立嗣政策——即:允许一对夫妇兼祧两家的香火。

    对于林如海来说,这是最为可靠的一条路,而且这同样符合贾府的利益,最佳的人选自然就是贾宝玉。

    一来,贾宝玉是贾敏的嫡亲内侄,又是贾母最宠爱的孙子,两家之间又相互知根知底。所以,这件事情的主导者应该是贾敏和贾母,在贾敏活着的时候,母女二人应该就达成了共识

    ——让林黛玉嫁给贾宝玉。

    这样一来,所有的难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首先, 对于贾宝玉的为人和品性,贾敏是有足够的了解的,二人结婚以后他肯定不会让黛玉吃亏。

    证据就在第三回,林黛玉拜望贾政和王夫人,王夫人极力劝说黛玉离宝玉远一点,并且说了宝玉的很多坏话,黛玉疑惑道:

    “在家时亦曾听见母亲常说,这位哥哥比我大一岁,小名就唤作宝玉,虽极憨顽,说在姐妹情中极好的。”

    贾敏为何常跟黛玉提起宝玉,又为何说他“在姐妹情中极好的”,可见她对宝玉持肯定态度,不能排除是为了让黛玉喜欢宝玉。

    所以,只要她们两人结婚,林如海夫妇最大的担心就不存在了。有宝玉和贾敏娘家人的照顾,自然不会让林黛玉受委屈,林如海所说的“依傍外祖母及舅氏姐妹”就是这个意思。

    其次,宝玉和黛玉结婚以后,林家的爵位和家产就会由他们二人继承,避免了落入外人之手。

    证据在第七十五回,贾赦拍着贾环的头说道:

    “将来这世袭的前程定跑不了你袭呢。”

    贾赦有两个儿子贾琏和贾琮,就算爵位不是贾赦这一房袭,贾政这一房还有个贾宝玉,以贾宝玉在贾府的地位,无论如何也是轮不到贾环的。

    之所以最后会落到贾环头上,是因为贾宝玉肩负着兼祧林家香火的责任,所以贾宝玉这一房会袭林家的爵位。林家的爵位是列侯,按照世袭递减的原则,宝玉应该袭的是一等将军,而荣国府的爵位到宝玉这一代是二等将军。

    第三,两人结婚以后,生的第一个男孩,就可以直接改姓林,成为林家的嗣子,解决林家没有子嗣的大问题。

    不得不说,这是林家面临子嗣问题的最优解。

    后来林如海去世,林黛玉回家奔丧,贾母点名要让贾琏陪着去,并且特意嘱咐让完事之后“仍带回来”,这就非常能够说明问题。

    如果单纯是送林黛玉回去,是不需要非让贾琏去的,之所以必须让贾琏去,是因为贾琏是荣国府玉字辈的当家人,他的行为可以代表着荣国府。说白了,他此去并不仅是为了送林黛玉,而是去处理林如海丧事的。

    试问,贾府有什么资格处理林如海的后事?当然是因为贾家承担着为林家承嗣的责任,否则面对林家巨大的家业财产,林家的宗族不可能会由着贾府处理。

    也正是因为如此,贾母特意嘱咐,让贾琏把林黛玉“仍带回来”。因为林如海死后,林黛玉的去留问题没人做主,而林黛玉和宝玉有秘密婚约,不能听凭林家族人做主,所以贾母让“仍带回来”。

    小结

    种种迹象表明,林黛玉进贾府,并不是简单的探亲,而是带着不得已的苦衷与目的。

    从目的上来说,林家和薛家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促成和贾府的联姻——具体来说是和贾宝玉的婚姻。

    但是,二者之间的出发点又是截然不同的,林家是为了更好的安置财产,薛家则是为了夺取贾府的财产控制权。

    前者是舍,后者是取。前者是低就,后者是高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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