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放学回来,有点不开心。
老母亲很奇怪,通过线报了解,娃的“对头”同学因为串班被处罚,娃不是应该很高兴才对?
娃不同意,“我是很讨厌他,但是他就串个班被严重处罚了,我觉得不公平”。然后找出学校开学时下发的《学生手册》细细研究违纪处分的规定。找遍全文,找到了“扰乱或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这个比较关联条款,娃又鸣不平,“这也只是笼统的规定,并没有明确串班的行为要受处罚呀,难道法律也是这么宽泛规定的吗?”
“是的哦,任何一部法律都不可能穷尽所有行为,所以不可能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就以列举的方式把需要调整的所有行为都写出来。”
“所以法律总是落后于时代的是吧?”
“......也不能这么说,我们继续讨论你的问题吧。”
“如果政教处可以依据违纪处分规定随便处罚学生,那谁来保护我们学生利益?万一处罚错了呢?”
“如果觉得处罚错了,可以告诉爸爸妈妈,然后和老师、学校耐心沟通。当然,最好的办法就是培养自己良好的行为习惯。”
嗯,其实娃说得挺对,应该给予被处罚学生维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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