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想,也许我与阿素的久别重逢正是命运的安排,至于这安排究竟是命运对我的成全还是戏弄,故事发生的当时谁又能说得清呢!
那天,我下班后,一如往常,去附近的生活超市买菜,准备给玫瑰炖她爱喝的香菇排骨汤。
我和玫瑰是大学恋人,毕业后就结了婚,从校服到婚纱,当时传为佳话,是校友们盛传不衰的传奇爱情。如今我们的婚姻已步入十个年头,也就是所谓锡婚了。
也许是人到中年,抑或是成婚已久,我近来常想起钱钟书的《围城》,自觉自己越来越像里面重重困境包围的方鸿渐了。
工作按部就班,数十年如一日,朝夕相处的同事们都是熟悉的老面孔,如果不是差一张结婚证,总疑心简直就是和他们过日子!
我和玫瑰的婚姻,也已经进入倦怠期。我自觉同玫瑰已是老夫老妻,平淡如水,没有波澜,如同左手拉右手,相信失去对方会痛彻心扉,在一起也是孟光接了梁鸿案,举案齐眉,相敬如宾。
我们每年都有固定的纪念日,结婚纪念日,中国和外国的情人节,彼此的生日,双方父母的生日,孩子的生日,一般都是全家一起度过,享受其乐融融的大家庭氛围,这种热闹让我很有一个男人身为家庭纽带中心的自豪感和劳有所得的成就感。
那种脸红心跳的浪漫情怀已经离我很远了。有几次在梦里,我梦见了青年时代的阿素对青年时代的我微笑,醒来仍然怅然若失,我曾经那样年轻过。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是,我的梦里没有玫瑰,玫瑰就在我身边。
好巧不巧,第二天,我就与阿素擦肩而过。人声鼎沸的超市里,陈奕迅用沙哑的嗓音在唱着《十年》:“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的思绪飘出去很远。十年之前,往事如烟。十年之后,白发已生。时光催人老,一去不回头!
我一眼认出了阿素。十年了,她还是老样子。长长乌发用云朵形状的木簪子简单半扎了,瀑布一样倾泻下来,一身宽松飘逸的白色袍子,腰间随意地打了一个大大的蝴蝶结。她推着购物车,漫不经心地挑选着色彩斑斓的蔬菜。岁月对她格外留情,她完全褪去少女的青涩,举手投足间慵懒柔媚的女人味如同淡酒,不知不觉就引人迷醉,让人不由驻足欣赏,回味无穷。
她似乎感觉到我的注视,款款回过头来,一个温柔的微笑浮现在她的脸上:“家辉,是你!”
“阿素,好久不见!”我尽量控制自己的激动,但是略微颤抖的声音出卖了我。
“十年未见,你还好吗?玫瑰好吗?”阿素关心地问我,语气平静得像问候一个老朋友。她对我的印象还停留在十年之前。当然,我们对彼此的印象都停留在十年之前。那是我们的黄金时代。
“我还好,玫瑰也好。阿素,你还是老样子,一点都没变。岁月从不败美人,看来是真的!”我感慨地说。
“家辉,你倒是变得油嘴滑舌了些。想当年,玫瑰可是倾倒全校的大美人,今天肯定风采依旧,我有自知之明的,”阿素淡淡笑着,调侃道,“那时,你可是一和女生说话就要脸红老半天的纯情小生。”
“阿素,我常想,时间是个超级神偷,趁我们不注意,偷走了很多的人和事。那时候的我们多么快活!”面对阿素,我敞开心扉。我知道,我有点唐突了。
阿素沉默了。她的沉默像诗人的留白,明明什么都没有说,却留给人丰富隽永的想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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