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格兰仕的情况通报
网络截图我们其实不用太追究细节,事情可以简单为:我要在你的卖场卖东西不遵守你的规定你要下架我来告你。
垄断法这些交给法学家律师们去解决,大家都是要吃饭的,各有各的专业。
想起当年,电商平台还没做起来的时候,品牌商们抱怨实体超市连锁超市各大卖场的各种费用,结果你不改变,自有电商平台来改变。由些我们从几个视角来看问题
1、每个大品牌在每个大电商都上架合理吗?不合理。我去逛不同的商场,看到的东西是一样的,都差不多,都有哪几个牌子有没必要?而且最终的可能就是价格在各大平台是差不多的。从这一点上讲,格兰仕上不上天猫对消费者其实没有太大影响,想买这个牌子自然会找到地方买。我宁愿在天猫京东这些平台上看到不同的牌子,将来每个平台上架不同的品牌或品牌不同的品类应该是趋势。
2、商业的纠纷用这种卖惨式公关有用吗?没用。最终法院怎么判自有依据,但看到这则公告,怎么看都像是公关甩锅给老板的做法,我反正解决不了这个事了,我把事挑大点,老板你看着办,反正销量肯定受影响了。爽了一时,估计后悔好长一段时间。双方都有律师团队,这种事估计不会是简单的你错我对,为什么其他品牌都能左右逢源,唯到你这儿就不行了呢。和气生财,在哪儿都有个江湖规矩,开个平台受此等挑战,不停止合作我都咽不下这口气。只是这么一来,回旋余地小得多了,当时被几个大哥一忽悠,醒过味来估计会后悔。
3、天猫就一定是赢家吗?不见得。若非逼不得已,做为平台自然不愿意放弃合作,这时候对外一致对内自我评批找问题的会肯定也开了不少了。事情都有两面,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反噬。当年商场被电商改变,现在电商被电商改变,还有可能被未知的商业模式改变。我没有深入研究这里面的合作的规则,能想到的是合作方式是需要看品牌的市场大小,是按照市场规律来的。可以想到的是,如果像格兰仕这样的品牌站起来的多了,不用诉讼,品牌也是有腿的,也会选择不同的平台的,天猫也会纠错的。拼多多的掘起也说明:商业自有商业的规则,你不改变,总有人来改变。正是有这样的各种改变,才会导致商业更多模式的发展,才会把市场更多维度的做大。最终受益的是普罗大众。
4、吃瓜群众不用站队。只要是正常纠纷,只要不是不可替代的产品,他们之间的纷争对大家影响有限。买什么产品是可以自己选择,同样去什么平台也是可以选择的,而且选择越来越多,这个就是进步。可惜的就是,选择多了有时候更难受。双十一数学不好的慎重参与。
两者纷争,从根上就错了,这事闹出动静来就错了,正常的商业应该能解决的。
买卖不成人情在,江湖就那么大,上了公堂,就由不得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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