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气质由于天生,本难改变,欲求变之之法,总须先立坚卓之志。即以余平生言之,三十岁前最好吃烟,片刻不离。至道光壬寅十一月二十一日立志戒烟,至今不再吃。四十六岁以前做事无恒,近五年深以为戒,现在大小事物均尚有恒。即此二端,可见无事不可变也。古称金丹换骨,余谓立志即丹也。
人之气质由于天生,本难改变,欲求变之之法,总须先立坚卓之志。即以余平生言之,三十岁前最好吃烟,片刻不离。至道光壬寅十一月二十一日立志戒烟,至今不再吃。四十六岁以前做事无恒,近五年深以为戒,现在大小事物均尚有恒。即此二端,可见无事不可变也。古称金丹换骨,余谓立志即丹也。
本文标题:021 - 曾文正公嘉言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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