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为底线,以利益为觉得原则,理论上来讲,利益足够,甚至可以违反法律,其实你不应该问这样的问题,难道身在中国的你还不清楚吗?而问题的关键是,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现象。
中国现在崇尚的是唯物主义世界观,但是又不全面,是机械的唯物主义,就是所谓的眼见为实,因为物质是存在的,所以物质是绝对的,而精神是非物质的,既看不见也摸不着,大多数人都选择性的忽视了,甚至否认精神的作用,这里提出一个问题,在追求物质的今天,与物质匮乏的古代,在今人和古人之间,可想而知今天的物质生活无疑是比古代大大丰富的,但是对于人来说,难道今人一定比古人更为快乐吗?恐怕还是相反的吧。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来说,今天大多数人犯了“拜物教”的病,在商品社会里,物品的使用价值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它的交换价值,物品只有交换了出去,才能获得它的价值,所以一个物品生产者的命运,就由他所生产的物品所决定,这样,人的命运不得不寄托在商品上,这就使人本能的产生了崇拜商品的心理,而货币作为商品的购买能力,人又会间接的崇拜货币,通俗点讲,就是所谓的金钱崇拜。
西方是有金钱崇拜,但是西方崇拜的同时还是有宗教信仰的,这样至少可以使人情感上有所寄托,将人所追求的价值,分成了物质上和精神上同时的存在。而中国对于精神方面太过压抑或者说不重视了,即使有所谓的精神价值,也肯定是要依托物质而存在的,在这种情况下,精神能发出的声音,轻而易举就被物质所掩盖了,社会对你的评价,是你的物质占有决定了你的精神地位,既然钱可以买来道德,而道德并不能兑换成钱,那么谁最重要,已经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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