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人事管理
2017-09-04就在我写这段文字时,这两天上海一起执法人员"绊摔"抱小孩妇女的事情在网络上引起极大反响。由于对事实经过无法彻底了解,所以笔者无法对此事件的是非对错进行判断。在此我只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分析此事。
为了避免引起争论,这里声明一点,本文旨在从管理角度,引用“绊摔”事件,本意只是探讨一些管理问题,本人对此事件中的任何人均无任何的倾向性。本人坚决反对这种不顾无辜人员的粗暴执法方式。
根据网上的信息,我假设这件事情的经过是这样:
执法者发现抱小孩妇女违章停车,然后执法者执法,抱小孩妇女因为某些不清楚原因有争议,两人进而发生争执,此间有一些肢体接触,最后导致执法者有“绊摔”动作。
由此引入了本文要探讨的管理话题“人事”。我们都能够注意到此事件的执法者是比较年轻的,起初他还是在尽力的克制自己,随着冲突的持续,最终没有克制住自己,出现了“绊摔”动作。为什么会这样呢?我觉得这位年轻的执法者并不适合这个岗位,出现在这个岗位的根本原因就是“人事安排”的问题。
下面我们来分析为什么这样说。像这类场合中面向普通百姓的执法者,某种程度上很像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这种岗位需要的是“温和,耐心,有一定社会经历,有足够的克制自己行为”等等这种性格的人,姑且称为强服务性格。而另外一些场合,如在战场上等,则需要“执行强,敢于拼搏,勇往直前”性格的人,姑且称为军人性格。就我自己观测本事件的执法者更倾向于后面这种军人性格。事件中的他,从初期的努力克制,逐渐到达极限,最后出现“绊摔”的不可原谅行为,显然该执法者的能力已经不足以胜任这种场合的执法。一个员工出现在明显不能胜任的岗位上,这就是管理中常见的“人事安排”问题。
这种情况非常像让一个普通人去跑马拉松,最后的结果几乎是完全可以预知的:彻底失败!
就以上的简单分析,我给人事管理者的建议是:
1、 对员工能力去做充分的评估。对于任何一个员工,无论是通常意义上的新员工,还是具体的岗位和工作安排,都要去做充分的能力评估。我认为只有一种例外的情况:你的目的是去激发员工的潜在能力,且愿意承担工作的失败!显然“绊摔”事件中,工作的损失是不允许的,执法者的岗位能力评估也显得不足,执法者耐心明显不够;
2、 要去“选择”合适的人,而不是“培养”一个人。这是管理中最常见的一个问题。人的很多行为基本上都是由其基因决定的,虽然有人具备很强的自律能力,可以一定程度纠正自己的偏差。但是一方面这种人非常非常少,另外一方面已经达到这种自律能力的人已经不需要管理了。所以不建议花经历去“培养”人,而是去选择合适的人。即使需要“培养”也是预估该员工有这方面潜力,你只是去激发他的潜力,而不是凭空培养他的能力。我个人认为,“绊摔”的执法者不具备这种场合的应对能力,即使去“培养”也比较难。这位执法者更适合的是比较少与人发生冲突的岗位。
3、 谨慎使用无经验员工单独处理事情。这几乎可以作为任何企业的“无条件执行规则”。工作中总会遇到各种千奇百怪的问题,对于没有足够实战经验的员工来说,复杂、紧张的现场工作往往使得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思考和应对,从而在工作中出错。为了避免这种出错,安排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员工去处理事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种出错。这是为啥美国警察大都会两个人(而且往往是一个有经验的老警察带一个无多少经验的新警察)外出办案的原因。本次事件中,虽然两位执法者都在现场,但是显然都不是特别有经验,配合上也有些问题。另外一位执法者应该早些参与,相互弥补。
4、无法胜任岗位能力要求的员工,要及时调整岗位。参考上面第二条,当你发现员工岗位胜任度明显不足时,不要试图通过“培养”其能力来胜任这个岗位,要去分析员工的能力,为他选择更适合的岗位。坚持让员工继续在原岗位工作,不仅仅可能造成企业更多的损失,对于员工也是一种痛苦。同样针对“绊摔”事件的执法者,其能力的欠缺在于耐心不足。如果继续在这样一个需要极大耐心的岗位工作,可能的后果是:要么类似事件还会发生,要么该员工因为长期承受过多压力而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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